关于对禾滩镇卫生院等3家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6-12 15:35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医保管理、有效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县医疗保障局对部分数据异常的定点医疗机构2026年1-2月份使用医保基金情况开展日常检查。经核查,禾滩镇卫生院、林冲镇卫生院、扶罗镇李树卫生院存在过度诊疗、串换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现将具体情况及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过度诊疗
(1)不合理检查:无指征开展心肌酶、输血前常规、降钙素原检测、凝血功能、胸部侧位片等检查。
(2)不合理用药:无指征使用雷尼替丁注射液、奥美拉唑肠溶片等。
2、串换项目收费:中换药串换成大换药等。
3、超标准收费:DR超标准收费。
二、处理决定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怀化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及《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管理要求相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1、对禾滩镇、林冲镇、扶罗镇李树卫生院此次查处的违规行为进行全县通报,并在新晃县政务网进行公示。
2、全额追回违规使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405.51元(禾滩镇卫生院1429.36元、林冲镇卫生院1238.2元、扶罗镇李树卫生院737.95元)。
3、对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金额,处以1倍罚款3405.51元(禾滩镇卫生院1429.36元、林冲镇卫生院1238.2元、扶罗镇李树卫生院737.95元)。
4、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
5、对禾滩镇、林冲镇、扶罗镇李树卫生院相关责任医师、负责人医保支付资格各记2分处理。
6、责令以上三家卫生院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
任何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都直接损害参保群众切身利益,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应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医保相关政策规定,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结算医保费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使用。
新晃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