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7-22 08:41 信息来源:新晃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11月20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是重要政治任务,关系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是否得到落实,关系到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怀能否切实抵达医保服务的 “最后一公里”,也是加强局党组成员党性修养、优化医保服务水平的关键契机。面对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展现出高度的政治自觉与责任担当,以积极主动、雷厉风行的态度,全力投入整改工作。一是迅速召集全局党员干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逐字逐句研读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从政策落实、工作流程、服务意识等多维度进行全面梳理。二是制定了详实且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明确将各项问题细分到具体股室和责任人,设定清晰的整改时间节点,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三是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的核心作用,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实时掌握整改动态,针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商讨解决方案,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四是将巡察整改与医疗保障日常工作深度融合,通过优化经办流程、提升服务质效,让参保群众切实感受到医疗保障整改实效。

局党组书记吴拥军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刻领会巡察整改对于强化机关党的建设、提升医疗保障工作质量的深远意义。一是以身作则,带头深入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正确面对问题整改。二是带头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会上率先开展自我批评,诚恳接受班子成员的批评建议,以自身的坦诚态度带动全局形成积极反思、勇于整改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整改工作调度,定期听取各股室和责任人整改工作进展汇报,针对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人数逐年递减等重点难点问题,带队下沉基层调研,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四是牵头建立严格的整改工作督查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保障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切实提升整改实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5个问题2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巡察移交的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4项,问责追责1人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1.问题1:党组理论学习欠规范。2024年部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中心发言和交流发言未结合工作实际发言,如第一次、第三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对学习内容、形式、频次等作出明确规定,强调集中学习研讨需提前确定主题、精心组织准备,确保学习研讨有深度、有质量,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2.谈话提醒强调学用结合。2025年2月19日,在局党组会上,党组书记吴拥军对党组成员进行谈话提醒,明确强调中心组学习发言必须紧密结合医保工作实际这一关键要求,提升对理论联系实际重要性的认识深度。3.按要求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从巡察反馈问题开始截至2025年6月30日,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全部由党组书记带头制定学习方案,且审核签字后方能召开学习会议,会后材料由党组书记检查后整理归档。

2.问题2:“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党组会议没有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如2023年2月3日、2024年1月10日的党组会议没有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2025年1月21日制定出台《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严格按照学习制度开展学习。2.局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带头示范,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第一议题,明确“第一议题”的学习目标、学习形式、学习职责、学习管理等内容,确保“第一议题”制度依规开展,落地见效。

3.认真记录“第一议题”学习内容。

3.问题3: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欠缺。未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法制专题学习工作信息。没有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没有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2025年2月20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进行了专题学习。2.2025年2月11日上报的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已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3.2025年我局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5次。

4.问题4: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未将户外广告、宣传栏文字图片、印刷的宣传资料等内容纳入“三审制”范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深化学习培训。2025年4月10日,组织各股室负责人、县医保事务中心主任和副主任集中学习了《新晃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三审制”工作方案》,进一步熟悉“三审”标准、流程,切实提升规范意识。2.严格内容审核。明确要求今后所有户外广告、宣传栏文字图片、印刷宣传资料等,未经“三审制”审核一律不得发布张贴。3.强化财务监督。严格执行财务报账制度,对未按“三审制”审核的户外广告、宣传资料等,一律不予报销费用。财务部门在报账时,同步核查审核记录,杜绝违规支出,从资金源头保障“三审制”有效落实。

5.问题5:县医保局在引导基层医院首诊、推进分级诊疗、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吸引力等方面思考不多,助推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待加强。2021年至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每年均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县医保局党组均未结合实际组织学习落实。近年来,面对医保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局党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如2021年至2023年,局班子会议对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促缴工作分析研判不充分,对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人数逐年递减的问题办法不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一是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业务培训。近几年来,我局分批组织全县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负责人、医保经办人员进行了多次培训,内容涉及医保报销政策、医保电子凭证推广、门诊慢特病管理、医保基金使用规范、集采药品精准报量及中选产品采购使用、医疗服务价格规范等,极大地提升了基层医疗服务与医保政策落地效能。二是引导患者首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运用医保报销政策调控促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推动普通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试点,引导非急诊患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三是严格落实集采政策,推动集采药品落地落实。严格落实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督导医疗机构按要求参加集采,真实准确报量,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对集采药品相关批次采购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对无特殊情况未完成协议采购量、采购非中选产品超规定比例、不报量但大量采购非中选产品等情况进行通报批评,约谈相关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并依照医保协议考核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集采政策有效执行。2.一是创新实施“医保政策明白人”提升工程,组建1000余人的医保“明白人”服务队伍,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医保服务,将服务阵地拓展到乡镇、村、社区,构建横到边、纵到底服务体系。二是加强《建立参保扩面常态化数据信息共享比对机制工作方案》(晃医保发<2023>6号)执行力度。三是组建“医保服务进万家 提升民生可感度”宣讲团,由局领导、待遇保障股、业务骨干进行政策宣讲。四是制作政策宣传册、宣传单、参保倡议书宣传单(海报)、“十问十答”小册子、宣传海报、宣传栏、“职工个账代缴亲属居民医保操作攻略”三折页、易拉宝、宣传音频、动画等宣传物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短信、微信、微博、抖音、村村响等平台转发推送宣传政策。

6.问题6:县医保局通过日常监测和专项督导,发现县人民医院、凉伞镇中心卫生院等7家定点医疗机构2024年1-6月存在基本目录外费用超标问题,对这些医疗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但没有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平时对医疗机构的费用审查和对相关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督促不够,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外费用占比超标这一问题长期难以根治。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高位统筹推进,营造氛围。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医保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对照重点指标任务,细化分解任务清单,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股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压实部门责任。加强《新晃侗族自治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目录外费用占比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执行力度,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提出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特别加强对于医保支付的标准、目录、报销范围、报销比例等方面的宣传。2.聚焦突出问题,全力破解难题。一是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自查。全县26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自查,列出问题台账,并提交整改报告,退回违规金额13097.68元;二是强化医疗机构的专项检查和调度。定期开展医疗机构的专项检查,及时通报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目录外费用占比”情况,对指标未完成的医疗机构下发交办函,对个别整改不力,住院费用超目录外占比,多次通报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通过专项检查,退回违规金额56798.35元;三是认真分析医疗服务行为。指导医疗机构完善服务流程,降低了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3.深化制度建设,巩固工作成果。围绕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短板和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基本医保目录外占比控制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管理。

7.问题7:2022年6月23日县医保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怀化雅康精神病医院存在分解收费、套餐式检查、限门诊和药店购药使用、不合理诊疗等四大类违规行为,6月24日县医保局以“涉嫌欺诈骗保”对该院进行质证,8月30日以“分解收费、套餐式检查、限门诊和药店购药使用、不合理诊疗等四大类违规行为”为依据,对怀化雅康精神病医院做出追缴1.38万元医保资金,并处罚1.3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院一年内两次被县医保局处罚,县医保局未按国家医保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49号)的规定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分析问题原因:①医疗保障局成立初期,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开展的初期阶段,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欠缺;②“分解收费、套餐式检查、限门诊和药店购药使用、不合理诊疗等四大类违规行为”为一般违规问题,文书用词“涉嫌欺诈骗保”不合理。经全面核查2022年后的行政处罚案卷,没有再发现上述不合理情况。③因为是一般违规问题也不存在行刑衔接移送公安司法部门的情况,所以不需要按国家医保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移送。)一是积极开展培训,提升业务水平。2025年5月6日,局机关组织全体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49号)。二是严格执法程序依法行政。全面对标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所有行政执法案件严格按照《怀化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怀化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查暂行规定》程序办案,行政执法案件全部通过集体审议后作出处理(处罚)决定。三是加强关于欺诈骗保案件的警示教育。2025年4月我局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聚焦“医保基金安全靠大家”活动主题,从源头上筑牢医保基金“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思想防线。

8.问题8:没有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以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议代替案件审理委员会行使职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培训,提升业务水平。2025年5月6日,局机关组织全体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培训学习。二是积极整改,严格执法程序依法行政。全面对标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所有行政执法案件严格按照《怀化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怀化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查暂行规定》程序办案,行政执法案件全部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由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通过集体审议后作出处理(处罚)决定。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加强执法案卷的审核。加强《新晃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的通知》(晃医保函〔2023〕25号)执行力度,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局基金监管股。

9.问题9:行政执法文书不规范。2023年9月20日下发给凉伞镇中心卫生院、凳寨卫生院的《现场检查通知书》只有一名行政执法人员签字,检查凉伞镇中心卫生院时填写的《新晃县基本医疗保险病例评审记录表》“评审人员名字”未填写。案卷页码未编写完整,佐证材料缺乏情况说明,缺乏备考表;2022003号责令整改通知书申诉途径表述不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培训,提升业务水平。2025年5月6日,局机关组织全体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培训学习。二是积极整改,严格执法程序依法行政。全面对标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所有行政执法案件严格按照《怀化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怀化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查暂行规定》程序办案,行政执法案件全部通过集体审议后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调取既往全部案卷查漏补缺,对每份案卷进行复核,对归档不规范的执法案卷进行整改。目前案卷案卷页码编写已整改完成,备考表已完善。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

10.问题10:党组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4年未按县委办关于印发《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责任清单的通知》(晃办发电〔2020〕15号)的要求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2025年2月10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全文传达学习《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责任清单的通知》(晃办发电〔2020〕15号)文件精神,全面压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贯彻落实意见。2.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5年全县医疗保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11.问题11: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有欠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没有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出现“小错”变“大过”、“小病”变“大病”问题。如县医保局原工作人员张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2022年12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9年5月、2021年10月张某某还因酒驾、醉驾被县纪委给予诫勉谈话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2025年 1月2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警示教育会。通过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切实筑牢遵规守纪思想防线。二是落实集体谈话,签订廉政承诺:2025年1月23日,党组书记吴拥军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谈话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家庭廉洁承诺书》,压实廉政责任。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谈话提醒: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聚焦重点岗位与关键环节,定期沟通交流,抓早抓小,防范廉政风险。

12.问题12: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欠缺,2024年没有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主题讲1次党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在2024年11月21日党员大会上,党组书记吴拥军以《常怀敬畏之心 争做遵纪守法表率》为主题讲廉政党课,指出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敬畏之心内涵,在工作与生活中敬畏人民、组织与法纪,以党纪国法为准绳,规范自身言行,真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2.制定了2025年党课计划,明确了授课主题、时间、授课人等内容,党组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主题至少讲1次党课。在2025年6月13日党员大会上,党组书记吴拥军以《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防线与行动底线》为主题讲廉政党课,阐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结合案例分析了当前医保面临的挑战,强调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规范与要求。

13.问题13:2023年以来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如2023年1月11日党组会议研究解决林冲卫生院结算规范化建设经费、2024年1月9日研究国产电脑购置合同、1月24日研究打印复印费等大额开支时均无派驻纪检组人员参加会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自县委巡察组反馈相关问题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提前制定好会议方案,并及时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邀请参加会议。4月28日,受郭显希组长委托,杨泽勇同志代表派驻纪检组来我局参加新晃县2024年医保基金运行情况通报会暨2025年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征求意见会。2.若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未能出席时,党组及时将“三重一大”事项向其进行通报。截至目前,局党组已向派驻纪检组上报“三重一大”事项6次。

14.问题14:固定资产购置审批程序不到位。2024年4月购置17台国产电脑未办理国有资产配置审批手续,至今也未投入使用,资产长期闲置。2024年2月未经资产主管部门审批采购价值3980元的广告机一套。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经核实,2024年2月未经资产主管部门审批采购价值3980元的广告机一套,实际为2023年5月4日购买,2024年2月份付款入账。现已补办该广告机审批手续。2.因2024年4月购置17台国产电脑是最初一批国产电脑采购,经办人员误以为由县里统一采购配置,因此未及时办理该批电脑配置审批手续。2024年11月已补办该批电脑配置审批手续。并于2025年2月底将该批17台国产电脑全部替换完成并投入使用。3.分管领导陈洪对相关财务人员、采购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其责任意识,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的执行,巡察后所有资产采购均按《新晃侗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晃财国资〔2023〕37号文件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所有资产采购验收后,及时投入使用。

15.问题15:超标准购置办公桌椅。2024年2月县医保局未经资产主管部门审批采购办公桌椅一套,价格为3420元,超标1420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经核实,2024年2月未经资产主管部门审批采购价值3420办公桌椅一套,实际为2023年3月31日购买,2024年2月份付款入账。因该套办公桌椅超标配置,本单位无符合该配置人员,现已于2025年2月将该套桌椅上交县机关事务公物仓。2.分管领导陈洪对相关财务人员、采购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其责任意识,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的执行,所有资产采购均按《新晃侗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晃财国资〔2023〕37号文件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加强对《怀化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2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限额标准》文件的学习,所有资产配置均严格按限额标准采购。

16.问题16:超标准借支差旅费,2022至2024年,单位干部职工赴长沙或怀化出差借款每人每次达5000至2万元不等,违反单位借款管理制度规定的“省内出差每次每人不超过2000元”的规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对2022-2024年超标准借支差旅费情况进行了财务梳理,所有借款借款人均已用发票抵账,不足部分现金入账归还完毕。2.分管领导陈洪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其责任意识,并进一步修订了单位差旅费管理制度,规定原则上由出差人先行垫支差旅费,特殊情况下,确需借支应严格执行出差借款标准:省内出差2000元以内,省外出差5000元以内,不允许超标准借支。

17.问题17:出差借款用途与和报销的实际用途不一致。2022年12月,某工作人员出差长沙借款2万元,2023年1月归还余款7568元,本次出差长沙实际发生费用为5346元,剩余款项用执法考试及借款之前的本人其他差旅费用冲销;2023年7月,某工作人员去省医保局汇报工作借款2万元,实际发生费用2048元,用本人7月、8月到其他地方出差费用450元、米贝乡烂泥村六月六赞助款2000元和其他同事的7-9月差旅费用冲销,其本人于2023年8月调离该单位,剩下尾款于10月进账5622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借支的差旅费,进行了财务梳理,抵账发票中与出差借款用途不一致发票,均为因财政支付困难一直由个人垫支的因公产生费用。2.分管领导陈洪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其责任意识,并进一步修订了单位差旅费管理制度,规定原则上由出差人先行垫支差旅费,特殊情况下,确需借支应严格执行出差借款标准:省内出差2000元以内,省外出差5000元以内,不允许超标准借支。借款冲销时必须是与借款用途一致的发票才能冲抵该借款。

(二)反馈问题: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

18.问题18:日常工作重心更多倾向于落实上级部署和保障日常工作运转上,对干部职工为民服务教育不够,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投诉多,2024年3月,因退休职工医保缴费政策未及时告知导致群众来回跑还未办成事被投诉,7月,因服务态度较差、业务能力欠佳被投诉。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追责,优化岗位配置:2024年8月14日,医保中心主任李振东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前台工作岗位予以调整,由前台服务岗位调整至事务中心后勤保障岗位;二是强化警示,公开通报问责:2024年8月14日,医保中心下发关于相关同志岗位调整的通知(晃医保中心函〔2024年〕15号文件),在医保事务中心干部职工会上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加强制度执行,提升服务效能:加强《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咨询、投诉管理制度》、《定期轮岗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好差评制度》等执行力度。2025年4月22日,组织医保事务全体干部职工组织学习内控制度。2025年5月13日,组织前台工作人员开展医保经办机构服务文明用语示例及医保经办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经办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19.问题19: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2023年1月11日,局党组会议研究支持中寨镇中寨居委会农田便桥、机耕道建设资金和米贝烂乡泥村人畜用水资金时,时任局党组书记首先提出建议给予各村2万元资金支持,另外两名班子成员随后表态同意书记意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2025年2月10日,局党组会上研究并通过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明确局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坚决贯彻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从制度上规范权力的运行,自巡察反馈以来,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均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2.“三重一大”事项均已认真做好班子成员的表态发言记录。

20.问题20:党组会议研究人事调整未体现研究过程,2023年1月28日的党组会研究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人员调整和局机关各股室、县医保事务中心、基金核查和结算中心人事调整事项,未见研究讨论过程记录,只有相关人员免职及任职决定记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经核查,该次会议对人事调整经过研究讨论,但会议记录内容不全,未记录讨论过程,今后将按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会议记录。2025年5月27日在局长办公会上对新一轮驻村工作队人员调整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并记录了详细讨论过程。2.2025年2月12日陈洪副局长对办公室会议记录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3.2025年4月20日,在局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1.问题21:补选支委程序不规范。2023年3月28日补选支委未经过党组会议及支委会研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加强学习培训。2025年3月21日,召开机关党支部支委会议,集中开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党内法规学习。通过深入学习,提高支委成员对支部选举工作重要性和程序规范性的认识,明确自身职责和工作要求,熟悉掌握支部选举的具体操作流程。2.规范会议记录。在2025年3月21日的支委会上,支部书记陈洪对支部会议记录格式、程序提出规范要求,并对党务专干、办公室主任进行谈话提醒,强调今后支委补选全过程要及时梳理做好相关支委、党组会议记录。

22.问题22: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部分党员谈心谈话、查摆问题流于形式。2021-2023年的组织生活会部分党员三年的谈心谈话内容雷同。2023年一名党员将“身体欠佳、腰肌,腰疼严重、视力模糊、记忆力极差”列入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整改问题清单中将“政治思想觉悟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三个问题的整改期限定为“无限”。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严格批评教育。2025年3月7日,在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上,支部书记陈洪对相关党员开展批评教育,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同时,相关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对巡察反馈涉及的问题进行了深刻自我批评。2.加强理论学习。2025年3月7日,在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党员的党性意识与责任感。3.规范开展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充分准备,在2025年3月7日组织生活会上,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整改措施明确具体、期限合理,切实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

23.问题23: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实。2020年9月19日主题党日助农抢收稻谷活动照片与2021年9月15日主题党日助农抢收稻谷活动照片相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支部每月按规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明确由党务专干负责记录、拍照,活动后及时整理归档。从巡察反馈问题开始截至2025年6月30日,共组织开展6次主题党日活动。2.2025年3月21日,在机关党支部支委会议上,支部书记陈洪对党务专干进行谈话提醒,明确其职责重要性,强调后续主题党日活动全程严谨落实、如实记录,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24.问题24:党建基础工作薄弱,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2024年1月3日、2月18日支委会有研究“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具体事项,没有会议决定、决议记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完善相关会议记录。对2024年1月3日、2月18日支委会的会议决定、决议记录进行补充完善。2.加强培训教育。2025年3月21日,支部组织支委成员和负责会议记录的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由党支部书记陈洪负责授课,学习会议记录的规范要求和方法技巧,包括记录的格式、内容要点、时间顺序的准确性等,有效规范支部会议记录,提高支部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反馈问题:巡察整改推进不力,部分问题屡改屡犯。

25.问题25:2020年十二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指出的“部分党员学习心得、个人材料存在身份不符、时代背景不符合逻辑错误等网上抄袭现象”的问题仍然存在。本次巡察发现部分党员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个人总结及组织生活会个人问题整改措施仍存在身份不符、表述不全等网上抄袭的问题。如2021年某党员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个人总结中出现“执行矿区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表述,某党员的出现“继续学习马列主义、--想--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在平凡的岗位上自觉为企业改革和发展做贡献”的表述,与其身份不符,存在网上抄袭现象。某党员的组织生活会个人问题整改清单中出现“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及对得住公司”的表述,与其身份不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严格批评教育。2025年3月7日,在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上,支部书记陈洪对相关党员开展批评教育,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同时,相关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对巡察反馈涉及的问题进行了深刻自我批评。2.加强理论学习。2025年3月7日,在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相关规定;2025年3月26日、4月17日、5月14日、5月26日、6月13日、6月20日,在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党员政治觉悟。3.加强材料审核。支部书记对党员个人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今后对敷衍、抄袭行为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批评。

26.问题26:“党员的公开承诺存在应付现象” 的问题仍然存在。如2023年某党员的党员公开承诺书出现“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的表述。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严格批评教育。2025年3月7日,在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上,支部书记陈洪对相关党员开展批评教育,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同时,相关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对巡察反馈涉及的问题进行了深刻自我批评。2.加强理论学习。2025年3月7日,在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意见》等党内相关规定,强调了党员义务及承诺践诺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党员政治站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持续组织局党组及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任务。通过开展医保政策专题学习会、“医保服务提质” 研讨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对医保民生保障关键作用的认知,为整改筑牢思想根基,推动医保惠民政策精准落地。

(二)聚焦问题短板,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 “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继续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同时,及时总结整改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问题整改工作机制。

(三)坚持举一反三,拓展整改成效。以巡察问题为导向,继续全面排查医保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深入剖析基金监管、药品集采、经办服务标准化等领域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加强对基层党建、财务管理、待遇保障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注重标本兼治,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将巡察整改与医保工作紧密结合,以整改促提升、以提升促发展。持续完善医保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构建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强医保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党员干部业务能力与服务质效,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加强基金监管力度,以整改实效提升医疗保障工作质量,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6230897;邮政信箱: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山路15号医疗保障局5楼;电子邮箱:hnxhy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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