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米粉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2-06-23 09:05 信息来源:新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确保我县米粉(含湿米粉、干米粉、半干米粉、锅巴粉)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湿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怀化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2018版)》《湖南省米粉生产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无生产许可、无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无密闭包装、无标识的米粉等违法行为,规范米粉生产经营市场秩序。我局于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8日将《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米粉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没有收到修改意见和建议。
新晃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