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禁渔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2-04-15 14:31 信息来源:新晃县农业农村局
为保护全县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促进生态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长江保护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湘政函〔2020〕8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19〕86号)等法律规定和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起草了关于公开征求《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禁渔通告(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于2022年3月26日至2022年4月10日将《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禁渔通告(征求意见稿)》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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