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2021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就读通告
发布时间:2021-07-21 14:52 信息来源:新晃县教育局
根据《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就读申请指南》工作要求,结合晃州镇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学位现状,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晃州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入就读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转入条件
1.晃州镇户籍(截至2021年8月31日之前迁入满一年)且在外地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2.县委县政府等部门引进人才、调入城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子女及投资商子女。
3.非晃州镇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晃州镇辖区内务工、经商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8月31日之前满一年)或在晃州镇辖区内拥有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
二、申请程序
1.查阅空余学位。教育局2021年7月20日将晃州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公示在新晃政府网、新晃红网、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小学入学报名管理平台,教育局门口宣传栏处。
2.申请学位。
(1)拟转入学生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结合自身需求,于8月16日-20日扫描“新晃入学报名”二维码,点击进入“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小学转入学报名管理平台”进行学位申请;8月21日-22日到拟申报学校教务处现场递交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无户有房-无户无房”的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为初审通过或初审不通过。同时学校验核申请材料原件后,留存符合转入条件学生申请材料复印件备查(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2)各转入学校8月24日-25日分别对拟转入学生初审结果汇总并根据户籍登记、工作调动、经商及务工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网上进行预录取,额满为止。
(3)教育局8月26日-29日分别到相关职能部门对预录取学生申请资料进行核查,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4)8月30日,家长可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小学入学报名平台”上进行查询录取结果。
(5)开学两周内按《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转学手续。
三、所需材料
(一)晃州镇户籍且在外地就读学生
1.全家户口本;
2.不动产权证或无房证明。
(二)县委县政府等部门引进人才及调入城区公职人员子女及投资商子女
1.全家户口本;
2.县委县政府等部门引进人才、投资商子女需提供县委组织部等部门的人才引进证明;调入城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子女提供调令和近三个月工资表(或从调令之月起的工资表)。
(三)在晃州镇购房、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1.全家户口本;
2.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必须是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合同)及近三个月国家电网电费缴费单;
3.工商营业许可证,近一年工资发放流水账单或社保缴费凭证(含务工合同)。
四、晃州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转入学位数
学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一完 | 3 | 3 | 3 | 1 | |||||
二完 | 4 | 4 | 3 | ||||||
三完 | 4 | 4 | 3 | ||||||
兴小 | 10 | 3 | 5 | ||||||
方小 | 3 | 4 | 1 | 1 | 1 | ||||
思源(小) | 4 | 6 | 10 | ||||||
芙蓉(小) | 10 | 5 | 8 | ||||||
酒小 | 1 | 1 | 1 | 1 | |||||
兴中 | 10 | 8 | |||||||
方中 | 5 | 5 | |||||||
思源(中) | 6 | 4 | |||||||
芙蓉(中) | 10 | 10 | |||||||
合计 | 27 | 28 | 31 | 9 | 12 | 31 | 27 |
五、其他说明
1.申报酒店塘小学空余学位的学生,开学时自行到学校按转入条件申报即可。
2.所有县外转入学生必须提供有就读年级及学籍号的证明材料(学籍卡),否则不予安排转入。
3.因家庭住址发生变化,原家庭住址距离拟转入学校超过3公里及以上;符合相应学区就读条件,因转入时符合就读条件学校无学位,已被调剂安排至其他学区学校,现拟申请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的,以上两种情况可以安排同城转学。其他情况同城之间一律不允许转学。
六、咨询电话
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综合教育股:0745-6265361
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