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新晃侗族自治县供电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说明
发布时间:2021-04-22 16:27 信息来源:新晃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关于《新晃侗族自治县供电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说明
一、制定该文件的背景和必要性
因《新晃侗族自治县供电事故应急预案》(晃政办函〔2008〕87号)已到期,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86号)规定和第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纪要的要求,需要重新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供电事故应急预案》。
二、该文件要解决的问题
为建立健全突发事故应急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的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的风险和危害,维护群众安全,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同时为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提供应对方法和决策依据。
三、指定该文件的主要依据和参考资料
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
3、《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四、该文件起草和征求意见的情况
该文件由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起草,对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了调研论证,并以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征求了意见。该文件经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人会议集体讨论研究通过,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和县司法局备案登记予以印发公布。
五、该文件的主要内容
详见《新晃侗族自治县供电事故应急预案》。
新晃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