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新晃侗族自治县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办法》的制定说明

发布时间:2020-08-07 15:04 信息来源:新晃县林业局

关于《新晃侗族自治县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办法》的制定说明

一、制定该文件的背景和必要性

新晃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最西部,东邻本省芷江县,南、西、北三面楔入贵州省。全县总面积1508平方公里,总人口27万,其中侗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0.13%,是湖南省重点扶持的少数民族贫困县。全县林地面积158.36万亩,非林地面积67.64万亩,森林覆盖率69.29%,活立木总蓄积455.83万立方米。今年来,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的决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湘政办发〔2020〕22号)精神,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急需出台这方面的实施办法。 

二、该文件要解决的问题

制定本实施办法,是我县严格规范野生动物管理,强化疫源疫病监测预警的重要举措,严厉打击了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稳妥开展退出补偿,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制定该文件的主要依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2、《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的决定》;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湘政办发〔2020〕22号)等。

四、该文件起草和征求意见的情况

该文件由县林业局牵头起草,先后征求了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中国邮政集团新晃分公司等相关部门意见,县林业局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形成送审稿。

今年6月17日,陆志前县长主持召开第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县林业局就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等工作做了专题汇报,会上征求了各县领导及参会单位意见,该文件已原则通过,并由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五、该文件的主要内容

该文件的主要内容有:1.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2.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3.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4.稳妥开展退出补偿;5.扎实做好野生动物处置工作;6.积极引导转产转型;7.严格规范野生动物管理;8.不断强化疫源疫病监测预警;9.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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