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州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6-03-24 17:27 信息来源:新晃县晃州镇

晃州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中共晃州镇委员会

晃州镇人民政府

近年来,晃州镇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对标《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在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决策机制、强化监督问责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结合此次调研内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建议

(一)主要做法

1. 高位统筹推进,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细化分解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2. 深化普法宣传,厚植法治社会根基。结合“法律八进”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2025 年,开展“民法典进乡村”“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38场次,覆盖全镇24个村(社区)。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广场2个、法治文化长廊1个,2025 年新建村级法治文化示范点1个,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

3. 健全解纷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夯实镇级“综治中心”建设,实现“三源共治”工作格局,整合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力量,建立联动调解机制。五年来,累计排查矛盾纠纷1028起,成功调解1011起,调解成功率达98%。2025年,排查矛盾纠纷251起,成功调解242起,其中包括多起历史遗留的复杂土地纠纷,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成功化解,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同时,引入“互联网 + 调解”模式,利用线上平台开展调解工作,2025 年线上调解纠纷5起,提高了调解效率。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 干部法治素养参差不齐。部分镇村干部法治思维树得不牢,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存在“重行政手段、轻法律手段”的倾向。一些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薄弱,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导致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文书制作不严谨等问题。

2. 普法宣传实效有待提升。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仍以发放资料、张贴标语等传统方式为主,针对性和吸引力不足。对青少年、老年人、企业职工等重点群体的普法内容缺乏精准设计,未能充分结合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开展“订单式”普法,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提升缓慢。

3. 基层执法力量保障不足。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执法事项大幅增加,但执法人员数量偏少、专业结构不合理,缺乏法律、规划、环保等领域的专业人才。执法装备配备滞后,信息化执法手段应用不足,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精准执法、高效执法的需求。

4. 法治建设与基层治理融合不深。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的结合不够紧密,未能充分发挥法治在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部分村级组织依法自治能力较弱,村规民约制定程序不规范,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三)面临的实际困难

 1. 经费保障不足。法治政府建设涉及普法宣传、执法装备购置、法律顾问聘请、矛盾纠纷调处等多个方面,需要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但镇级财政财力有限,难以满足各项工作的实际需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推进。

2. 专业人才匮乏。乡镇缺乏专业的法律人才,法律顾问多为兼职,难以全程参与政府重大决策、行政执法、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村级“法律明白人”队伍缺乏系统培训,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 部门协同联动不够。部分上级部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导致政策衔接不畅、工作合力不足。乡镇在承接上级下放的执法权限时,缺乏相应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执法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四)工作建议

    1. 强化干部法治能力培训。建议上级部门定期组织基层干部开展法治专题培训,邀请法律专家、资深法官、检察官等授课,重点提升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解纷的能力。建立健全干部法治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倒逼干部主动学法用法。

2. 加大基层法治经费投入。建议上级财政加大对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执法装备购置、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法律顾问聘请等工作。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建设,形成多元化的经费保障机制。

3.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议上级部门通过定向招录、挂职锻炼、人才下沉等方式,为乡镇输送专业法律人才。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常态化服务机制,明确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工作的范围和职责,提升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村级“法律明白人”的系统培训,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4. 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建议上级部门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特别是涉及执法领域问题的处理和研判,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强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及时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上下级部门之间的执法协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 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政府权力规范运行工作情况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镇管理等领域的执法权限,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明确执法职责和执法边界。根据我县下发的《新晃侗族自治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乡镇共涉及权责事项137项,制定《晃州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梳理执法事项18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化运行。分片开展日常执法巡逻巡查,将执法力量下沉到网格。2025年全年开展涉企检查148次,移交上级主管部门行政处罚2件(处罚4800元);常态化开展违法行为巡查,全年查处辖区群众各类违法行为58余起(违规用火4起)。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镇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权限、执法程序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执法活动进行全程记录,实现执法过程可追溯、可监督。三是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审核人员,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执法决定,严格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合规。近年来,我镇未发生一起因执法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托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7个,实现社保、医保、民政、就业等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集成办理”。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全年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7000余件,群众满意度达99%以上。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评价机制,通过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等方式,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服务质量。

三、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情况

(一)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严格执行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定期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实事办理等重点工作情况。主动接受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审议。对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时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向人大反馈,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办理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议程,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的办理机制。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改善民生服务等方面的建议23件,逐一进行梳理分析,制定办理方案,及时与代表沟通协商,听取代表意见。全年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3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三)积极配合人大开展监督活动.主动配合镇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监督活动,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对人大在监督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纳,及时整改落实。通过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决策程序和行政行为,提升了政府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四、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工作情况

(一)完善决策制度规范。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和责任,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工作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项目建设、民生政策制定等重大决策,法律顾问提前介入,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全年共完成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59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68条,有效防范了决策法律风险。

(三)落实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党委议议事规则,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一言堂”和个人决策。全年共召开党委会议(扩大)会议研究重大决策事项60余项,全部通过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五、 政府负责人以及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参与行政应诉工作情况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党委书记、镇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镇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本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述职评议制度,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评议内容,倒逼责任落实。

(二)积极参与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范围和工作要求。对涉及镇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镇长或分管副镇长依法出庭应诉,积极配合法院开展审理工作,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全2025年镇政府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未发生一起败诉案件。同时,建立健全行政应诉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对行政应诉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六、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晃州镇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正视存在的问题,补齐工作短板,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强化法治思维,常态化开展干部法治培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装备保障,提高执法质量和效能;三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开展精准普法,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四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防范决策法律风险;五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晃州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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