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2020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4 12:02 信息来源:新晃县中寨镇

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关于建立乡镇工作人员激励关怀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晃办发〔2014〕 35号)和《新晃侗族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晃发〔2018〕12号)文件规定,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职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本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名,选调本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选调岗位详情见《新晃县2020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选调计划职位表》(附件1) 、 《新晃县2020年事业单位选调计划职位表》( 附件2)。

二、选调范围

(一)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选调对象为:本县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参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在岗人员。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选调对象为:本县内全额拨款编制的在岗人员,教师只能报考注明教师可报考的职位。

(三)所有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年龄不限、学历不限、户籍不限;

(三)在乡镇工作的要求具有三年以上(含试用期:含“三支一扶”人员两年服务期)基层工作经历,在县属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的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含试用期)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从进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起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须足年足月计算;

(四)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结束按期转正的,未定等次视同合格、称职);

(五)身体健康;

(六)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

(二)报名地点: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8室。 (三)咨询电话: 6222576 6222045

五、报名要求:

(一)报考者下载《新晃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考者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在办理之中的需持公安机关证明)、学历证书和报考职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三)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 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一)笔试

1.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职位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可核减取消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 比例至2: 1。对岗位或专业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可采用组织考察人选的方式确定拟调人员。降低开考比例和采用组织考察人选方式确定拟调人员的需经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审批。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相应岗位的知识与能力。

2.笔试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笔请以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面试开考比例为2: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如出现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才能入围体检。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出现放弃人选时,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如果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2次。

八、公示及手续办理

考察合格,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本次公开选调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 0745-6222555 (县委组织部),0745-6221877 (县 人社局),0745-6267268 (县纪委监察委)。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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