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发〔2022〕3号 关于成立中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2 13:12 信息来源:新晃县中寨镇
中政发〔2022〕3号
关于成立中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联勤联动、信息共享、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消防工作新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市县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和新晃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成立各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晃安委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人员安排如下:
中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 任:镇党委副书记、镇 长 吴亭秀
副主任: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长珣
成 员: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吴俊达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郑 欢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袁 琛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 雪
公安派出所所长 杨大海
各村委会主任
我镇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安委会成员,委员会人员如有变动,由本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1.中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2.中寨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寨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
中寨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 印发 |
附件1
中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消防工作措施、意见;
(二)组织制定全镇消防工作年度计划;
(三)指导成员单位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治理、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五)协调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和火灾隐患整改等问题;
(六)对村(居)委会和辖区企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七)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附件2
中寨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每半年、年终定期召开会议,主要研究部署全镇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议程由主任或副主任决定,会议原则上由主任组织召开,也可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代为组织召开;
(三)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各有关单位,涉及重大事项的提请上级部门研究解决,各有关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协作,贯彻落实;
(四)消防安全委员会可邀请有关部门、单位出席或列席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并参与研究协调有关议题;
(五)消防安全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有关单位联络员会议或下发文件,部署落实有关事项。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相应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