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8 15:46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贡溪镇
各村:
根据《新晃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晃应急联〔2026〕1号)文件精神,结合各村上报需救助情况,现下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共2万元。
资金主要用于2025年因自然年灾害造成冬春期间(2025年12月-2026年5月底)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救助。请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应急2023 6号)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和救助程序,对辖区内受灾群众的受灾程度、家庭困难情况、需救助家庭人口分类甄别,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的原则,重点关注倒损房屋重建户、农作物绝收户、家庭财产严重损失户及受灾的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受救助对象应与本地上报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数据一致。
对救灾物款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造册登记、张榜公示、公开发放,不得平均分配或截留,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优亲厚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必须遵循“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办理。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130元/人,不超过2000元/户(含物资)。
此次资金发放采取通过县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形式发放到户。
附件:贡溪镇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分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