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贡溪镇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1 15:58 信息来源:新晃县贡溪镇
贡政发〔2022〕14号
贡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贡溪镇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单位:
现将《贡溪镇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贡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7日
贡溪镇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尽快提升农村生活条件和生态质量,结合《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十大行动建设怀化美丽宜居乡村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奖罚分明、建立长效、促进工作”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7个村
二、考核时间
月考核时间为每月不定期进行暗访,月底进行督查,暗访问题当天进行交办,督查问题于3日内下发督查通报向各村进行交办,按期完成整改;年终总结评比时间为次年1月上旬。
三、考核组织
由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小组成员或各村参与交叉考核。
四、考核方式方法
1.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月督查评比、季度评比、年终总结评比两部分,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打分。
月督查评比:考核总分值100分,每月进行排名。暗访不计入考核分值,但实行周销号制。督查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下月考核内容。各村要自行开展好月评比工作。
季度评比:对当季3个月考核分值进行汇总,启动奖惩程序。
年终总结评比:考核总分值为100分。每月评比结果占总分的10%。
五、考核内容
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细则》(详情见附件)标准据实打分,其中类别为道路周边整治、村部周边整治、团寨整治、庭院整治纳入行政村计分范围。
六、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将作为乡村振兴等单项工作年度绩效考核记分的重要依据。
2.月评比、年终总结评比结果按得分情况进行排名,并下发通报。
3.考核评比结果按排名进行奖惩。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一单四制”(问题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季度总分排名第一名的村,在季度现场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并给予加0.2分的奖励,纳入下一个季度考核分值。季度总分排名最后一名的村,由该村筹备现场推进会,并在推进会上作表态发言,连续2个月排名最后1名的村,实行预警机制,书记计黄牌1张。连续3个月排名最后1名的村,对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年终总结评比,前3名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1万元,第二名奖励8000元,第三名奖励5000元。排名最后1名的村,作为上报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级挂牌督办单位。
4.对在国家、省、市各级抽查、检查、暗访、考核中直接影响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不得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