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贡溪镇“最美庭院”“文明家庭”“最美公益人”“美家美妇示范户”等文明创建评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9 15:48 信息来源:新晃县贡溪镇
各村、镇属各单位:
现将《贡溪镇“最美庭院”“文明家庭”“最美公益人”“美家美妇示范户”等文明创建评选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贡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6日
贡溪镇“最美庭院”“文明家庭”“最美公益人”“美家美妇示范户”等文明创建
评选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改善村容村貌,加快建设乡村振兴步伐,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最美庭院”等系列创建评选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主要任务,通过深入挖掘、选树群众身边的"最美庭院"“文明家庭”等典型,最大限度地宣传好家风、好家训,进一步推进落实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人居环境卫生难题,让先进典型引领广大群众为开创贡溪镇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力量。
二、评选对象
凡在辖区内有固定居所,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纪行为、无乱占耕地建房、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评选活动。全镇评选“最美庭院”“文明家庭”“最美公益人”“美家美妇示范户”各7户。
三、评选标准
(一)“最美庭院”参评标准:
1.庭院绿化格局美。有庭院,庭院进行绿化美化,庭院内无杂草丛生,不随意堆放杂物,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整齐摆放;家禽家畜圈养,庭院地面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保持庭院整洁。
2.居室整洁靓丽美。家居整洁美观,窗明几净,家具器物摆放整齐,无尘土;窗帘、门帘勤洗勤换,无明显污渍;被子、床单等日用针织品整齐、平整、洁净;室内备有垃圾收集袋或简易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
3.厨厕清洁卫生美。厨房通风透气、无异味;锅铲碗筷干净整齐;砖垒灶台,瓷砖台面,地面要清洁不油腻;积极参与厕所改建,厕所有墙有顶,勤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每天打扫、收拾厨房和厕所,垃圾及时分类处理。
4.身心健康心灵美。家庭成员衣容干净整洁,神清气爽;家庭成员自觉遵守乡村文明卫生公约,养成讲卫生、讲文明、讲奉献、讲和谐、讲公德的习惯,勤劳善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邻里互助,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生活健康,文明素质高。
(二)“文明家庭”参评标准:
1.传承家风:传承优良家风,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2.孝老爱亲:弘扬孝道,孝敬长辈,关爱家庭成员,携手相助。
3.科学教子: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4.善邻友好:邻里和睦,团结友爱,守望相助。
5.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服务社会,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
6.环境清洁:卫生清爽,摆放整齐,增强环保意识,美化环境,保护环境。
(三)“最美公益人”参评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人格魅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综合素质良好。
2.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志愿服务,能够发挥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
3.在扶弱助残、爱老助老、关爱留守儿童、老人、环境卫生、疫情防控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4.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
(四)“美家美妇示范户”参评标准
1.积极参加“美家美妇大讲堂”活动,家庭成员认真学习卫生清洁、绿色生态、科学文明等相关知识,在改善家庭成员形象和家居环境方面效果明显。
2.做到扫干净、摆整齐、有精神。
3.按照标准做好垃圾分类。在垃圾分类减量行动中率先垂范,成效明显,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减量宣传活动,指导和帮助其他妇女及家庭开展垃圾分类减量行动。
4.主动践行“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积极参加“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平安家庭”“清廉家庭”等各类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主动参与“好媳妇”“好公婆”“好儿女”“好妯娌”“廉内助”等评选活动和移风易俗系列活动。注重家庭教育,积极参与各类家庭教育宣讲活动。
四、评选原则、方法和要求
(一)评选原则
评选推荐要坚持好中选优、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活动全过程,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
(二)参选方法
各村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家庭互推自荐等多种方式,评选表彰村“最美庭院”“文明家庭”“最美公益人”“美家美妇示范户”,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户上报给镇党政办公室。
(三)报送要求
1.按要求填写"最美庭院"、"文明家庭"、“最美公益人”“美家美妇示范户”申报表,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
2.报送的内容需真实有效,如被发现有作假嫌疑,将取消评选资格。
五、结果运用
1.通报表彰。对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确认为我镇“最美庭院”和“文明家庭”“最美公益人”“美家美妇示范户”的,于年底前评定颁发标牌,充分利用村宣传栏及网络等媒体,做好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2.奖励办法。对评出的“最美庭院”“文明家庭”“美家美妇示范户”“最美公益人”每户奖励100元物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美家美妇”系列创建评选,是我镇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的创新之举,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的重要载体。各村要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要对照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本村的创建评选活动。
(二)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村要以此次活动开展为契机,加大对典型家庭和妇女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结合开展的各阶段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和各种宣传阵地进行宣传,集中宣传“美家美妇”的先进典型,扩大宣传覆盖面,倡导良好新风尚,营造“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结合,务求实效。各村把创建评选活动与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激发妇女建功立业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村广大家庭和妇女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好家庭、传承好家教、弘扬好家庭,在全镇形成见贤思齐、你追我赶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