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10-19 16:58 信息来源:新晃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今年上半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强工壮农、兴城活旅、生态和谐、协调发展”的总体思想,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断促进城市美丽宜居。现将我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转变工作作风
1.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始终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意识形态工作常抓不懈,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至二次中心组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提高城管部门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切实筑牢城管事业发展的基础。
2.工作作风明显改善。一是始终强化班子的领导建设,促进班子团结协作,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建设,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前提下,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各自的分工开展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例会制度,每周对上周工作进行小结,布置下周工作重点,促使工作连续性开展,对难点问题进行会议讨论,研究工作方法;三是按照“制度管人、督查促事”的工作思路,制定出台了《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绩效考核督查操作办法》,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促使单位管理朝着正规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半年来,共下发督查通报5期,通报迟到、旷班、不在岗、上班吃早餐、不按规定着装等问题共计158人次。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集体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信访接待制度》等18项规制度,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半年来,共受理12345县长热线15余件,网络舆情3余件,群众来信来访53件次,办结率100%。
4.全面决战脱贫攻坚。2020年,是我县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决胜之年。我局作为晃州镇柏树林村、步头降乡双溪村、黄阳村,波洲镇田坪村、扶罗镇枫木村、米贝乡练溪村的后盾单位的精准扶贫工作,共派驻10名驻村工队队员、117名帮扶责任人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共涉及457户脱贫户出列的各项扶贫任务。今年来,我局按“四支队伍”集村部和“回头看”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摘帽验收。
(二)公用事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改善人居环境
5.环境卫生保洁能力提升。我局不断完善城区环卫保洁市场化运机制,探索变“按人付酬”为“计量付酬”,落实了“保洁全天候,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责任制,保洁力度明显加强,基本实现全天无缝隙保洁。目前,我县58万m2清扫保洁面积、餐厨垃圾清运全部实行市场化运行。半年来,共清运生活垃圾1.1万吨,餐厨垃圾566吨,做到“两个100%”,即垃圾日产日清100%,密闭运输100%。
6.园林管养水平不断提高。完成了竹王大道、中山广场、夜郎广场、城标广场、城北风光带、梅子坪苗圃、320国道、燕来寺花海、城区主干道及城区绿化带的修整、补植及打草除药工作。积极配合实施怀化迎丰公园二期植物博物园新晃园建设工程。
7.特定公共场所加强管理。今年来,我局加强了夜郎文体广场、鼓楼广场、竹王大道、城北观光带、晃州风雨桥、城标广场、梅林广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坚持环境卫生全天候保洁,垃圾日产日清。为规范公共场所管理,彻底解决鼓楼广场脏、乱、差现象,年初组织召开鼓楼广场管理听证会,广泛听取民意,开展市容集中整治5次,其中夜间整治1次,取缔卡丁车36辆,观光自行车60辆,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娱乐泳池和大型气垫床进行清理。汛情期间,在竹王大道、城北观光道等沿河入口处设置防洪警示牌50块,清理广场被淹退洪面积约600m2,淤泥1800m3。
(三)全力提高公共基础服务,高效快捷运转
8.市政维护快捷高效。一是对定期开展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制定出台相关桥梁管理制度,实行日排查台账登记制度,隐患排查月服制度,安全运行季度调度制度,定期开展桥梁安全检测。二是对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管线单位下发井盖破损告知函5份,安装下水道窨井防坠网130套,更换下水道井盖15座;三是对城区人行道混凝土彩砖破损、松动零星维修100m²、人行道改造300多㎡,郭家码头靠河堤处安全围挡安装32m,城区绿化栏杆零星维修100多m,下水道疏通、清淤400多m,下水道改造近300m;四是对夜郎广场、鼓楼广场、商业步行街麻石板破损零星维修近500㎡,公厕下水道疏通32次,厕所门更换维修15樘,广场沟盖板破损板更换维修135m;五是对鼓楼广场、大湾罗信用社前人行道摩托车停车位划线210个,城区部分雨水井进行清淤425座,路灯维修45次。
9.垃圾处理安全高效。今年来,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狠抓安全基础工作,在383平台新建一条消纳道路及作业平台,同时对二期部分填埋区域做好临时雨污分流,目前均已全部完工。截至目前,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3.47万吨,共计853车次,渗滤液处理2.16万吨,进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10.城市给排水安全运转。一是加强供水监管。组织银龙水务公司开展2020年城市节约用水宣传,以宣传台、张贴海报、电子显示屏播放标语等形式,加强对节约用水宣传。共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张贴海报10余张。积极配合湖南省水质检测组对我县城区供水安全水质抽样检测工作;完成我县202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任务要求。二是加强排水监管。启动一完小路段至污水处理厂段管网改造工程,预计投入资金230万元,现正在进行财政评审,预计6月底前动工,8月底完工;每周安排专人对污水处理排放和进水数据进行2-3次在线登记,同时对污水是否未经处理直排进行监督。
(四)执法程序严格规范,巩固创建成果
11.市容管理有条不紊。按照“店小二”式服务,追求“教科书式”执法,既讲刚度,也讲温度,深入开展城市日常管理和各种专项整治行动,使城区市容市貌秩序得到进一步提升。半年来,共开展集中整治31次,整治出店经营23200次,流动摊贩占道经营15650余起,清理牛皮癣33600余处;拆除遮阳雨伞107把,拆除乱搭乱建行为129处,清理无主乱堆乱放建筑垃圾87车;规范门头招牌236处,拆除巨幅广告11幅;横幅361条;整治违规停放机动车辆110台次,二轮摩托车151台次,贴条1400台次。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执法案件134起,其中市容类案件4起,简易程序案件130起。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82份,责任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6份。
12.违章建筑管控全面加强。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疫情期间,为防止违法建筑者见缝插针,我局加大宣传力度,在建成区违法建筑周边加挂宣传横幅,利用执法车广播进村入寨进行法律宣传。共挂宣传横幅12条,执法车广播200余次。二是加大拆违力度。为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城镇建设与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城市面貌,我局先后与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我县城市建设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了联合整治。截至目前,我局共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6份,限期整改14份,立案10起,限期自行拆除3起,强拆7起,累计拆除违建建筑面积4136.55㎡,新增违法建设势头得到遏制。
13.建筑渣土源头管控。一是严把程序审批关,对城区道路占、破道建设单位严格管理,确保保质修复,净车上路;二是加强对城区及周边区域在建工地巡查力度,与城区9家在建工地施工单位签订《新晃县城区在建工地渣土装运管理承诺书》;三是要求建筑工地搭建冲洗平台,未搭有冲洗平台工地出场车辆必须人工冲洗,且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覆盖运输,从源头上控制扬尘二次污染;四是从严执法,严厉打击违规违法渣土运输车辆。今年来,对未覆盖渣土车立案查处5起,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份,规范乱倒垃圾27车。
1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围绕“一事一办”原则,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城区户外广告按照“上下一条线、前后一个面”的标准统一,规范设置。今年来,对高空广告要求只减不增,同时出具安全鉴定报告,拆除高铁沿线、鼓楼广场巨型广告14起,拆除陈旧、破损户外条幅、店招等广告720余处(条)。依法办理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29起,其中破道挖掘许可3起,占道许可7起,建筑垃圾许可19起。
(五)项目建设全面推进,确保优质高效
15.智能停车楼项目有序推进。城镇智能立体停车楼项目于2018年6月启动建设,该项目预计总投资1518.06万元,总建设面积为2726.29m2,占地面积526.69m2,共建设9层。底部两层为商业,建筑面积862.98 m2,上面7层为停车楼,总停车位98个。该项目已完成了总工程量的90%,预计7月中旬可投入运行,届时将大大缓解中心农贸市场周边的停车压力。
16.餐厨垃圾收营项目平稳建设。为规范餐厨垃圾处理,我县制定了《新晃县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市场化招投标实施方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合作方式,6月4日已完成公开招投标,预计6月底前完成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
17.污水管网改造有条不紊。我县城区污水管网从2009年建成投入运行以来,从未进行管网维修,目前已启动一完小路段至污水处理厂段管网改造工程,预计投入资金230万元,现正在进行财政评审,预计6月底前动工,8月底完工。
(六)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展城管风采
18.众志成城投身抗“疫”。今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城管系统人员逆“疫”而行,克服种种困难,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开展卡点值守、人员排查、应急驰援、城区消毒、废弃口罩处置,积极促进复工复产复学,为疫情防控做出积极贡献。一是疫情期间精准施策。疫情春耕期间,为助农复耕复产,为进城销售农资的农村群众开通“绿色通道”, 在县集贸市场专门划定区域,引导帮助经营者到指定区域经营;允许临时占用人行道对农机具进行调试维护,尽可能的方便农村群众购买复耕复产农机具,切实解决群众复耕复产难点问题。二是助推“地摊经济”有序发展。为带动市场经济,结合我县实际,在鼓楼广场、天龙广场开辟临时销售专区,打造“网红夜市”,在不影响行人通行情况下,允许临时销售摊点摆放,充分带动消费者的积极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三是全力助推复工复产。根据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工安排,针对我局负责洗车行业的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店家营业要具备疫情期间营业条件,店员每天要测量体温,全程戴口罩作业,每天要进行4次消毒,对顾客要有体温登记台账,并每天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目前我县洗车行业个体工商经营户共30家,现已全部正常营业。
19.全面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一是抓好本系统各类车辆安全工作,车辆定时检修,按时年检。二是设专干1名,负责局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与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领导小组工作无缝对接。三是协助、支持各乡镇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3次,有力促进全县全盘工作有序开展。
20.汛期防涝防范到位。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内涝防御能力,切实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成立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小分队(20人),负责我局汛期防涝、应急抢险工作。二是出台应急预案。报请城市管理委员会制定出台了《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防汛期间,共出动113人次,对城区下水管网进行疏通和防洪责任区域巡查,确保汛期零事故发生。
二、存在问题
1.执法人员严重不足。随着建城区不断扩展,工作职能不断增多,执法力量明显不足。根据政策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清理,我局现仅有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城市管理人员不得低于万分之十五城市人口标准,我县核定编制数还达不到70%。
2.职能职责错综复杂。一是环保部门对餐饮油烟排放污染不予管理,但我局没有专业的测试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造成现油烟污染行政处罚矛盾日益突出。二是烟花爆竹管理职责尚未明确。我局三定方案中没有烟花爆竹管理职能,县人民政府目前未明确表示该项工作由我局负责,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求烟花爆竹管理由我局牵头负责。
3.“一非两违”监管压力大。由于规划区的扩大,城乡接合部非法买卖土地现象十分严重,且有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非法土地买卖,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导致违建现象屡禁不止。
4.智慧城管项目建设滞后。智慧城管项目建设于2017年12月开始筹建,纳入智慧城市项目中作为智慧城市子项目进行建设,2018年已完成财政评审,财政评审定造价146.1万元。到目前,我县智慧城市项目处于停摆状态。
5.办公场所不足影响阵地建设。根据机构改革安排,将原人防办6间办公室作为我局机关办公场所,我局内设股室7个,加局领导办公室,原人防办6间办公室无法满足我局机关办公需求,现我局和城管执法大队合署办公,机关事务中心未及时根据工作需要给我局进行调整,导致党建、政务等工作阵地建设无处可建。
6.渣土场建设无资金支持。我县仅有的一个建筑垃圾填埋场于2019年1月已填满,新弃土场建设因资金问题一直未启动建设,导致现建筑渣土无处填埋和消纳,对我县渣土管理上造成管理难度增大。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强化队伍素质教育,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员的执法水平;二是实施量化考核,明确路段、明确人员、明确标准、明确责任、明确目标;三是推行未位淘汰待岗制,增强队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改进执法队伍的工作作风;四是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充实执法力量,完善执法设备,提高执法科技含量。
2.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一是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力度,全力推进“非接触式”执法,加大对农贸市场周边市容市貌管理力度,规范城区公共区域乱停车和城市废品收购店出店经营现象;二是规范鼓楼广场乱象,集中力量,重拳出击规范鼓楼广场秩序;三是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时掌握我县户外广告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四是加大打击“一非两违”力度,将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
3.加强行业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桥梁运行安全监管,形成排查台账,建立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加大对排水管理清淤疏通,加强巡查和维护;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垃圾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和城市供水安全保障,重点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城镇无害化垃圾处理场管理,提升对芷江县未来3-4个月的生活垃圾填埋处置能力;同时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整改,将城市安全运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