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5-12-11 15:14 信息来源:新晃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新晃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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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等靠”思想还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过度强调客观条件,存在观望心理、懈怠行为,导致工作进展缓慢。如按照怀化市工作部署,2025年全市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应不低于60%。督察发现,2023年全市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仅为20.3%,与既定目标有较大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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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加强体系建设和项目建设,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逐步提升,确保2025年全市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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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 健全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加强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点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2. 推进生活垃圾全量化焚烧。严格按照资源化利用率达60%的整改目标要求,进行垃圾转运焚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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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一)召开工作会议 今年以来,新晃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共召开2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垃圾资源化利用过低”问题整改销号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新晃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晃生环委办发〔2024〕10号)。 (三)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1. 结合各行政村生活垃圾转运点实际拨付经费20万元购置垃圾桶1334个(容量240L),于2025年9月底全部投放至各乡镇村级垃圾收运点。目前,我县乡镇日产生活垃圾量约40吨—50吨/天,各乡镇转运点未发生垃圾堆积等情况。 2. 县城区新投入垃圾桶(箱)220个,增加3立方勾壁箱10个,保障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 (四)完善生活垃圾转运设施 1. 加强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点建设,2021年至今,在原设置1370个垃圾收转运点位的基础上,结合各乡镇及群众需求实际,陆续新增部分垃圾收集转运点共385个,现已达到1755个转运点。 2. 通过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灾后修复项目下达资金1030180.65元,用于城区垃圾转运站提质改造,预计2025年12月底前完工。 (五)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制度 我县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群,以便县城管执法局、乡镇、村委、运营公司之间信息沟通反馈,抓好常态化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与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制定了生活垃圾定期收集转运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内容、要求及相关责任,建立生活垃圾清运管理长效机制,有效应对生活垃圾清运管理问题,提升了生活垃圾收转运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共开展非法倾倒处置生活垃圾排查10次,发现问题12个,整改问题12个。 (六)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全量化焚烧工作,严格按照整改目标落实。2025年10月份我县共产生生活垃圾2127吨,日均生活垃圾68.6吨、焚烧转运量52.3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65%,已达到整改目标。为持续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我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公司于2025年11月新增2台垃圾转运车用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转运,确保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稳步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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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销号意见 |
达到销号条件,建议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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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何时销号 |
2025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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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渠道 |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62671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