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晃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0 10:15 信息来源:新晃县乡村振兴局

晃振局发〔2022〕2号

关于调整新晃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分工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

    因工作职能变化和工作任务增加,为进一步优化我局人员力量配置,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人员调整通知如下:

一、领导分工

1. 朱  明: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联系晃州镇新民村党支部。

2. 杨智君: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工会、驻村指导、规划财务和项目股、行业协调和社会股,负责上述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优化营商环境、文明创建,联系县乡村振兴局党支部。

3. 李晶晶: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股、贫困监测和法规股、驻村指导和督查股,负责上述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优化营商环境、文明创建,联系县乡村振兴局党支部。

4. 姚成庚:正科级干部,负责党的建设、纪律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清廉机关创建、信访、防汛抗旱、文明创建。

二、股室职责及人员分工

1. 综合股: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文电、保密、普法、档案和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公务用车申报、机关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财务、人事、劳资、统战、老干、青年、妇女、工会、残联、民主议事、全面深化改革、提案和议案办理、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新冠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民族团结创建、普法工作;负责县对局绩效考核。

股    长:周孝怀

成    员:张  琴、吴家林

2. 规划财务和项目股:负责项目库建设、衔接资金管理与项目计划批复、整合资金方案编制;负责省市驻村工作队项目资金管理、验收、报账;负责重点产业项目的审核、申报;负责小额信贷贴息、新增贷款任务投放、风险防控;负责惠农减负、消费帮扶、产业指导;联系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帮扶。

股    长:张  磊

成    员:吴祥磊

3. 行业协调和社会股: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振兴;负责光伏电站运维与管理、防返贫综合保险、乡村振兴人才培训、已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教育帮扶(雨露计划)、惠农减负、“厕所革命”项目实施等工作。

股    长:蒲俊澄

成    员:李宜偿

4. 贫困监测和法规股:负责建档立卡系统信息管理、统计监测、数据汇总、监测户信息审核、易地搬迁信息管理和全县贫困监测系统信息分析工作。

股    长:杨曾陆

5. 驻村指导和督查股。负责行业协调、乡村振兴领域问题和督查督办工作;研究提出全县乡村振兴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建议;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重大调研活动及课题研究;起草有关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和工作简报;拟定乡村振兴工作计划;负责县对县直各单位、县对各乡镇驻村工作实绩考核等工作;负责省、市对县的督查督导,调度协调、承担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乡村振兴宣传工作。

股    长:杨德海

6. 驻新民村工作队。负责新民村驻村帮扶工作。

第一书记:蒲祖新

队    长:马国荣

新晃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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