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4:52 信息来源:新晃县信访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新晃县信访局联系(地址:新晃县通达路115号;邮编:419200;电话:0745-6221779;邮箱xfj622177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信访局通过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

(二)扎实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信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2023年,信访局建立了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队伍,各股室确定1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流程。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更新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动态调整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严格政府信息发布管理,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对所有公开的信息全部进行保密审查审批,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四)着力打造建设信息公开平台。2023年,信访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信访相关政策、工作动态等内容。为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和进行网上信访,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立“网上信访投诉”“便民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

(五)加大监督保障力度。一是制定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确保2023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制定信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台账,明确各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指定专人,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年初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于5月、7月、9月、11月四次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升了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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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信访局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但还存在息公开栏目设置还不够优化、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对公开的信息,进一步整理归类以便群众查阅;二是灵活运用图表、音频等多种形式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三是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进行信访诉求和办理情况问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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