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10 15:36 信息来源:新晃县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制定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级各行业、县属各部门及乡镇(街道)的法治宣传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新晃县司法局下辖局机关、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和11个司法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晃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新晃侗族自治县司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08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0.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24年收入较上年下降77.33万元,下降6.7%。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单位支出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080.0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23.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64万元。支出较上年下降77.33万元,下降6.7%。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单位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80.0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23.83万元,占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93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31.63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44.64万元,占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940.8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等。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39.18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业务费、其他人员经费等,其中:其他人员经费25.1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辅警工资等;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3.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专项业务费24.6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包括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认罪认罚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认罪认罚律师办案;法律援助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办案;社区矫正服务3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社区矫正服务支出;法律顾问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81.5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48.5万元,下降37%。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单位运行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3年一致,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不新增“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8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0.85万元,项目支出139.1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