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新晃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09 09:50 信息来源:新晃县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司法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制定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级各行业、县属各部门及乡镇(街道)的法治宣传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内设机构设置。新晃县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新晃县司法局本级、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11个乡镇司法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新晃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新晃县司法局本级以及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11个乡镇司法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093.34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26.32万元,增长13%,主要是因为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2020年度支出合计1076.7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0.34万元,增长1%,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93.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3.3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7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7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93.34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26.32万元,增长13%,主要是因为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76.7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0.34万元,增长1%,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6.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34万元,增长1%,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6.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服务支出892.99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05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74.72万元,占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1.9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7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中的司法支出中的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760.6万元,支出决算为79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生临时支出项目,未做入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72.55万元,支出决算为9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金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中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36.28万元,支出决算为1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中的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年初预算为36.28万元,支出决算为74.7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6.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4.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131.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7万元,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了接待批次及接待人数,降低了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88万元,增长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及人员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2万元,支出决算为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比上年减少21.01万元,降低69.55%,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2万元,支出决算为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比上年减少21.01万元,降低69.55%,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4万元,占4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2万元,占6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0个、来宾681人次,主要是各项业务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万元,主要是车辆加油及维修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附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7.74万元,降低22%。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普法宣传:在全县范围内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的活动。
社区矫正: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改造。
法律援助:对低收入、贫困家庭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0年新晃县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0年度新晃县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等
2、2020年度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强化普法宣传,全面提高创建水平
一是突出依法治县工作,抓好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
二是突出法治文化,抓好宣传阵地规范建设。
(二)聚焦民生需求,提升服务水平
1.强化检查,严格把好公证质量关。2020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06件。其中国内公证179件(大额继承38件,小额继承103件,亲属关系22件、声明2件,委托5件,监护4件、协议5件)。涉外26件(文本相符16件,证书5件,无犯罪记录2件、亲属关系2件,声明1件);涉台1件(亲属关系)。接待当事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
2.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深化。2020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2件,其中民事案件58件,刑事案件144件。配合检察院组织律师参与认罪认罚见证220件。司法鉴定稳步开展。今年共完成各类鉴定252例(其中法医临床类鉴定50例,法医病理类鉴定60例,法医毒物鉴定142例),无一差错,采信率达100%。
(三)认真抓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通过社区矫正信息监管平台,对72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手机或者电子腕带定位,实行动态监管。我局共接收矫正对象104人,解除矫正96人,目前在册矫正对象77人,其中缓刑68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管制1人。
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开展“防脱管漏管”专项整治活动及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甄别、排查走访特殊人群中涉黑涉恶人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线索“零报告”制度,开展扫黑除恶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筑牢社会稳定防线。
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全面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基本状况和安置帮教状况,加强重点人员必接必送,严格落实司法部、湖南省必接必送文件精神。截至目前,我局赴全国各地监狱接收重点刑满释放人员16人,监狱送回8人,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司法所及刑满释放人员家属接回46人。深入开展走访工作,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状况。现有在册刑释解教人员1062人。社区矫正中心共接收全国各地法院的审前社会调查委托共计112起,采信112起,采信率100%。
(四)基层工作呈现新特色
1.矛盾纠纷调处有声有色。2020年共摸排矛盾纠纷768件,化解矛盾纠纷768件,调解成功768件,调解成功率100%。
2.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制度不断完善。根据矛盾纠纷类型、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登记、回访等情况,人民调解员调解的纠纷分为一般纠纷、疑难纠纷、重大纠纷每件分别予以补助,及时发放了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