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司法局2024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06 08:51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实施办法(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意识,自觉把安全发展理念、生命观、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等要求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为我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宣传、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排查化解学生群体矛盾纠纷、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等职能作用,有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抓实抓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指导各有关部门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普法责任清单、重点任务清单,引导全县树立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理念。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大学生普法志愿者“送法下乡”等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乡村、家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入户宣传、法治讲座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安全防范的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长期开展奠定夯实的基础。
(二)大力夯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联合教育局召开法治副校长座谈会,调整法治副校长人员名单。引导教育部门针对学生群体,有针对性的活泼式普法。重点宣传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青少年群体,在知法守法同时,懂法用法,积极利用法律援助渠道寻求帮助依法维权。
(三)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通道。开辟未成年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启动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度,进一步简化申请程序,降低申请成本,确保未成年法律诉求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受援;加强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监督,加大旁听、回访和同行评估力度;完善法律援助衔接程序,进一步加大与公检法部门的联系,确保法律援助落实到位,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四)持续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指导学生意外伤害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持续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全面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与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依法做好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把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纳入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作用,推进未成年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五)凝聚社区矫正工作合力。加强公检法各部门协调配合,发挥依托各级社区矫正中心平台作用。加强与人社局、民政局、教育局对接,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免费技能培训、社会救济等保障,提高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矫正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对矫正对象未成年子女信息认真甄别核实,全面了解矫正对象未成年子女基本情况,重点掌握在就学、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台账,及时帮助解决。
四、工作要求
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工作的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工作任务要求,把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工作与工作常态化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新晃县司法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