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6-28 16:39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刚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重点抓好宪法学习宣传,深化重点对象普法教育,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奋力建设“三城一区”使命任务、扎实有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县打造“一堡五高地”,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晃、法治新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普法工作重点内容学习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三会一课”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作为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内容,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重点内容。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县司法局等县直各部门,县普法办)
2.突出做好宪法学习宣传。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结合喜迎党的二十大和现行宪法颁布40周年,统筹好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好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深入开展全县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和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活动。(牵头单位:县普法办;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教育局等县直各部门)
3、聚焦重点工作开展普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为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大力宣传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助力推进“一堡五高地”建设。大力宣传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科技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优化办;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县普法办)
4.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化“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编写民法典通俗读物,创作优质普法产品,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牵头单位:县普法办,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
5.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加强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四无等平安建设专项法治宣传,抓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乡村振兴有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村民法治意识和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民族宗教、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止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诈骗、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方面,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县普法办;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
6.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县直各单位结合实际,适时开展党内法规集中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浓厚党内法规学习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县普法办)
二、深化法治创建,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
7.加强基层依法治理。进一步提高创建标准,做好全国第九批、全省第十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加大对创建成功的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奖励扶持力度,完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电子地图。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等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商科工信局、县委网信办、各乡镇)
8.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结合元旦春节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有序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制定我县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县级培训主体责任,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载体平台,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
9.加强网络空间依法治理。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司法局)
三、聚焦重点对象,扎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
10.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进一步推动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继续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分众分类在线组考。推动将普法工作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普法办;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等县直各部门)
11.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道德与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有计划地组织人员开展轮训。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丰富校园普法形式。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青少年法治实践教学,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法治宣传主题活动,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推动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落实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职责,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团县委等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
12.深化分层分类分众普法。推进法治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认真做好普法进农家“村村响”农村广播节目和普法微视频电视节目。结合对职工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企业职工依法理性维权。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普法办;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商科工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等县直部门,各乡镇)
四、注重工作创新,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3.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宣传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推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充分用好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并赋予法治元素,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养。(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
14.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 (2021)21号)。积极参与全省精品法治文艺节目评选,鼓励支持法治文艺节目创作。配合做好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和第二届中国•潇湘法治微小说全国征文大奖赛活动。(牵头单位:县普法办;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司法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
15.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发挥县禁毒教育基地的示范作用,高质量推进县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示范建设。按照市“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推动县“双普”教育基地建设,有效带动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向乡镇、村(社区)及各类群众活动场所延伸。(牵头单位:县普法办;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禁毒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普法办)
16.着力打造智慧普法新模式。加强普法网络、新媒体等平台的管理。深化“互联网+法治宣传”,充分发挥微信、微博视频类、资讯类新媒体账号等平台和载体的作用,开展更多互动式、指尖式普法,增强直观性、便捷性和趣味性,满足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牵头单位:县普法办;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
五、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压实各方普法工作责任
17.刚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调整优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汇总公布年度任务清单,坚持完善和落实履责报告评议、以案释法等制度。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牵头单位:县普法办;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
18.全面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推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在重要版面、重点时段刊播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公益广告和法治节目。深化县媒体公益普法,推动各部门运用公交、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等媒介开展普法宣传。(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普法办;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19.健全社会普法机制。依托以本县籍法学系大学生建立普法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大学生普法志愿服务站,充分发挥大学生在普法宣传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县“八五”普法讲师团工作制度,提高讲师团成员宣讲积极性,加强优秀公益普法组织和个人宣传。(牵头单位:县普法办)
六、夯实基础保障,不断加强普法能力建设水平
20.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全县普法队伍能力和水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基层能力。加强与兄弟市县的联系交流,学习借鉴外省、市、县的好经验好做法。(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
21.强化基层基础。坚持强基导向,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普法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健全上下贯通的普法责任落实机制,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坚持结果导向,严格工作考评,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地生根。(牵头单位:县普法办;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
附件:新晃侗族自治县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责任清单
附件
新晃侗族自治县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责任清单
序号 |
月份 |
重要时间节点 |
重点宣传内容 |
牵头(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1月 |
中国人民警察节暨110宣传日 |
按照指定主题 |
县公安局 |
1月底 |
2 |
2月 |
“2·2”世界湿地日 |
湿地保护法律法规 |
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 |
2月底 |
3 |
3月 |
“3·8”国际妇女节 |
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 |
县妇联 |
3月底 |
4 |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3·21”世界森林日 |
森林法 |
县林业局 |
||
6 |
“3·22”世界水日和 3月22日至28日“中国水周” |
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
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7 |
“3·23”世界气象日 |
气象法律法规 |
县气象局 |
||
8 |
3月最后一周星期一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
中小学生安全教育 |
县教育局 |
||
9 |
4月 |
“4·7”世界卫生日 |
卫生法律法规 |
县卫健局 |
4月底 |
10 |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 |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县直各部门 |
||
11 |
“4·22”世界地球日 |
自然资源政策法律法规 |
县自然资源局 |
||
12 |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3 |
4月份最后一个星期 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
职业病防治法 |
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
||
14 |
税收宣传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最新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等法律法规 |
县税务局 |
||
15 |
5月 |
“5·1”国际劳动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 |
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
5月底 |
16 |
五四青年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
团县委、县教育局 |
||
17 |
“5·8”世界红十字和红新月日 |
按照指定主题 |
县红十字会 |
||
18 |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 |
县应急管理局 |
||
19 |
“5·18”国际博物馆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 |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
20 |
“5·19”中国旅游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
21 |
科技活动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法律法规 |
县商科工信局 |
||
22 |
“5·22”世界野生动物保护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
县林业局 |
||
23 |
“5·31”世界无烟日 |
禁烟法律法规 |
县爱卫办 |
||
24 |
5月第三个星期日全国助残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 |
县残联 |
||
25 |
6月 |
“6·1”国际儿童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
县教育局、团县委 |
6月底 |
26 |
“6·5”世界环境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
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
27 |
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 |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
28 |
6月中旬全国“食品安全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9 |
“6·14”世界献血者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法律法规 |
县卫健局 |
||
30 |
“6·25”全国土地日 |
土地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等法律法规 |
县自然资源局 |
||
31 |
“6·26”国际禁毒日 |
禁毒、戒毒等法律法规 |
县禁毒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
||
32 |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 |
按指定主题 |
县金融办 |
||
33 |
全国安全生产月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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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7月 |
七一建党节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 |
7月底 |
35 |
8月 |
八一建军节 |
涉军法律法规宣传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民院、县检察院等县直相关部门 |
8月底 |
36 |
“8·8”全民健身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 |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
37 |
“8·26”全国律师咨询日 |
按指定主题 |
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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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9月 |
“9·8”国际扫盲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 |
县教育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
9月底 |
39 |
“9·20”公民道德宣传日 |
《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县委宣传部等县直各部门 |
||
40 |
中国农民丰收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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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全国质量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2 |
青少年法治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
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团县委 |
||
43 |
10月 |
10月第二个星期四世界邮政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法律法规 |
县邮政管理局 |
10月底 |
44 |
“10·17”全国扶贫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
县乡村振兴局 |
||
45 |
全国敬老月 |
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法律法规 |
县直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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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11月 |
“11·1”反间谍法颁布实施纪念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 |
县公安局 |
11月底 |
47 |
“11·9”全国消防日 |
消防法律法规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
48 |
12月 |
“12·1”世界艾滋病日 |
《艾滋病防治条例》、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 |
县卫健局 |
12月底 |
49 |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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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12·4”国家宪法日 |
按指定主题 |
县司法局、县直各部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