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违规执法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0 15:59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司法局
关于开展违规执法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定在全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对以下违规执法行为的,可依法进行投诉举报:
(一)违规异地执法。未经批准跨区域执法、超越管辖权限执法、未按规定程序开展异地执法等。
(二)趋利性执法。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以罚代管、重复罚款、利用行政执法权力收受礼金红包等问题。
(三)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未按规定标准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等;罚款依据适用不准确,随意确定罚款额度,存在同案不同罚等;同一事项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随意检查等;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等。
(四)其他违规执法问题。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745—6222454
(二)投诉举报邮箱:xhsfxzzf@163.com
(三)投诉举报地址:新晃县人民路156号新晃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邮编419200。
三、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主要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明确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投诉举报事项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范围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途径解决;对已进入或者已经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处理的投诉举报事项,不予受理。
(三)提倡实名举报,举报线索时可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说明情况,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编造虚假材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的营商环境。
新晃侗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