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司法局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2-27 13:46 信息来源:司法局

2014年,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不断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我局进一步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一把手全面领导、分管局领导直接领导、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科室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局办公室以及各科室都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工作日常工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我局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实施办法、发布协调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等制度、办法,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特别是窗口单位落实了公开责任制、过错追究制、服务承诺制等,方便群众办事和社会监督。

(三)结合实际,形式多样。我局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加大面向社会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利用新晃红网、新晃政府网、新晃手机报和电视台等网站和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增强人民群众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三是设立咨询电话进行有关信息公开。在局办公室设日常咨询电话;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做好来人来电咨询接待工作。

(四)抓住重点,积极公开。一是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二是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推进网上公开。及时发布司法行政政务信息,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民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局通过新晃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4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本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还有待加强,2015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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