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和重启监控设备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3 10:47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辖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新晃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增1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并重启5处公路卡口设备,现将具体地点公示如下:

序号

设备地点

设备类型

抓拍违法行为

1

新晃县太阳坪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西向东卡口

公路卡口设备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压线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取证;

2

新晃县太阳坪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南向北卡口

公路卡口设备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压线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取证;

3

新晃县太阳坪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北向南卡口

公路卡口设备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压线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取证;

4

新晃县中山路与晃山东路交叉路口东向西卡口

公路卡口设备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压线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取证;

5

新晃县320国道1734KM+605M东向西方向卡口

公路卡口设备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压线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取证;

6

新晃县人民路的月塘路路口太阳坪路口路段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违反规定停车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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