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启监控设备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14 16:48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辖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新晃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重启4处公路卡口设备,现将具体地点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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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地点 |
设备类型 |
抓拍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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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晃县中山路与晃山东路交叉路口南向北卡口 |
公路卡口设备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压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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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晃县中山路与晃山东路交叉路口北向南卡口 |
公路卡口设备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压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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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晃县中山路与晃山东路交叉路口西向东卡口 |
公路卡口设备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压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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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晃县太阳坪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东向西卡口 |
公路卡口设备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压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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