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5-28 11:46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某小吃店网络餐饮经营者经营信息不规范食品案

案情介绍:2026年4月9日,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收到投诉举报(新晃县某小吃店)存在涉嫌经营信息不规范食品行为(举报人通过美团外卖平台在被举报单位店铺下单购买该商品名称为“骨肉相连”,在平台页面显著标注为“猪肉”未做任何“含其他肉和非猪肉”提示。然而,收到实物后,食用后发现猪肉串非猪肉制作。)。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案例评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网络餐饮虚假宣传案件,核心问题在于经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新晃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后,迅速锁定“线上标注与实物不符”的关键证据,精准适用《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经营绝非“法外之地”,线上宣传必须与线下实物严格一致,任何试图通过模糊标注、虚假宣传牟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案件也凸显了消费者“随手举报”在社会共治中的重要作用,为构建“平台自查、商户自律、社会监督”的网络餐饮治理格局提供了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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