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3 15:09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新晃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线索范围
重点征集新晃侗族自治县辖区内网络餐饮经营全环节违法违规线索,具体包括:
(一)平台责任缺失:未严格审核入网商家资质、未落实实名登记,发现违规未及时制止和报告,食品安全管理缺位等问题。
(二)信息公示失真:平台及商家未公示、虚假公示资质、经营地址等信息,未按规定标注“无堂食”“明厨亮灶”标识等问题。
(三)商家资质造假:无证无照、证照过期或虚假、超范围经营、“幽灵外卖”等行为。
(四)经营操作违规:后厨环境脏乱、“三防”设施不足、采购使用不合格食材、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五)人员管理缺位: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使用虚假健康证明等问题。
(六)其他违反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线索提供方式
(一)电话举报: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 12315。
(二)网络举报:登录全国 12315互联网平台提交线索,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在线提交线索。
(三)来函来信举报:邮寄至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人民路158号新晃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明“网络餐饮线索”)
四、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应提供详细线索及相关证据,便于核查处置。
(二)举报人需实事求是,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违者依法追责。
(三)监管部门将依法核查处置线索、公开典型案例,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