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晃市监罚决字〔2021〕116号
发布时间:2021-11-24 13:44 信息来源:新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事人:杨*梅,女,汉族,个体工商户,新晃**家纺店、新晃**真金家纺店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43300119**04166825
家庭住址:新晃县**佳苑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1227MA4TH2FH3K(新晃**家纺店) 92431227MA4MR6G34U(新晃**真金家纺店)
联系电话:136****9543
2021年8月26日,本局接到一投诉举报,称新晃**家纺店、新晃**真金家纺店负责人杨*梅在富丽真金家纺群里转发多处水星家纺撤店清仓广告,称水星家纺全国到处都在倒闭,水星家纺床上用品因为有总代,所以卖价比其他品牌高很多。投诉人认为这些内容是对水星家纺品牌声誉的诋毁和贬低,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核查,依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经初步核实,投诉人举报内容基本属实。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8月27日经局领导批准,本局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系经本局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是新晃**家纺店、**真金家纺店负责人。新晃**家纺店位于新晃县解放路5号,县工商银行正对面,与新晃水星家纺专卖店隔街相望。新晃**真金家纺店位于新晃县幼儿园隔壁。当事人2021年1月开始经营**真金家纺之前十多年一直经营水星家纺床上用品。2021年8月13日,当事人以**家纺杨姐的微信名在其自建的**真金家纺群(173)里转发多个地方水星家纺店撤店清仓广告,内容包括:1、黟县水星家纺,撤店清仓,百万库存,不计成本,就地狂甩,十二年仅此一次。2、水星家纺退出攸县不干了;3、水星家纺退出沅江,砸店清仓,拆店倒计时最后4天;4、水星家纺退出安化,不计成本,彻底清货,称水星家纺全国到处都在倒闭,水星家纺因为有总代,卖价比其他品牌高很多。事实上,水星家纺并没有出现全国到处都在倒闭的情况,水星家纺卖价也没有比其他品牌高很多。
当事人发布上述内容的广告给水星家纺品牌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以上事实主要有如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当事人举报材料1份(共15页,含投诉举报登记表、投诉人身份证明材料、举报图片等资料),本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举报人调查笔录1份,证明本案的来源及当事人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事实;
证据二: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家纺、**真金家纺授权书复印件2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及当事人的经营资格;
证据三:对当事人的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以**家纺杨姐的微信名在其自建的富丽真金家纺群(173)发布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时间、地点、内容、受众范围等事实。
上述证据均经当事人签名确认无异议,相互印证。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形成证据链,符合证明标准,足以认定本案事实,依法作为本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依据。
2021年10月26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晃市罚告字 〔2021〕116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本局拟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三条“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之规定,构成了发布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事发后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配合本局执法人员调查,按时提供案件相关资料,未造成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十七条及《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予以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公告,对广告主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四)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并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九十八条(二)裁量基准:第一款1、(1)广告费用1万元以下的,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做如下处罚:
一、罚款0.6万元,上缴国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依据本行政处罚决定书,携缴款通知书到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工、农、建、农商)任一银行交纳罚款。逾期不缴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新晃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