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9 09:04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新晃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紧密围绕应急管理主责主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

(一) 主要做法与成效

1.强化法治思维。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二是完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治理论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议、三会一课等学习计划,进行集中学习。三是加强理论学习,2025年开展局干部职工法治培训2期,参训人员70余人次;组织参加上级专题业务辅导培训班10人次;组织参加应急干部学院学习平台30人次,不断提升业务法律知识水平。

2.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对执法证件的管理和使用,坚持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全局30名干部职工均取得行政执法证;对所有的案件,从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操作规范,切实做到程序合法。二是严格执法,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明确重点与一般检查单位的范围、频次和内容,严格按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在危化、烟花、非煤矿山、工贸等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执法案件按要求录入“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该系统已与“湖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打通),确保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监督。四是加强执法监督,做到每一个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都经过法制审核,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审查,确保规范执法。2025年办理执法案件10起,在新晃县政务网公示10起,公示率100%;五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查处举报投诉问题,强化社会监督。

3.提升普法宣传实效。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在县城夜郎广场、中山广场等地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安全咨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全民应急安全知识手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单等资料共27000余份,制作各类横幅、展板80余份,播放宣传片180余次,电子标语500余次,极大增强了群众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全民防灾减灾能力。二是创新“执法+普法+服务”三重驱动模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2025年开展入园区、进企业“送法”活动2期,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为企业提供精准化法治服务。

(二) 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1.执法队伍能力与监管任务不匹配,专业力量短缺。目前我局在编在岗人员仅30人,是全市应急管理编制最少的县,且具有安全生产专业的人员仅3人,具有法律专业的人员0人,面对复杂监管情况时,运用法治思维综合施策的能力有待加强,专业素养与监管要求存在差距。

2.法治宣传教育效能有待深化,形式创新不足。普法宣传仍较多依赖传统手段,如讲座、横幅、摆摊等,形式单一;对新媒体平台运用不充分,宣传的吸引力和覆盖面受限;外出学习偏少、主动创新意识不强;普法宣传特色、亮点做法不够鲜明。 

3.安全生产追责问责严厉,检查频次过多。一是各执法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足,检查时间难统一,导致对企业的执法存在多头执法问题;二是上下级相互衔接不够,安全生产有计划执法检查、有专项检查、有领导带队检查、有节假日安全检查、有事故教训检查等,企业可能在短时间内接受多次重复检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相关工作建议

1.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执法人员入职法治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探索与高校、专业机构合作培养模式,并优化队伍年龄与专业结构。

2.创新智慧普法与精准监管。加大新媒体普法产品创作力度。利用大数据分析企业风险画像,实施差异化、精准化执法检查。深化“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

3.完善基层执法保障。积极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基层执法装备和物资储备,进一步规范县乡执法事权委托事项。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政府权力规范运行

我局将依法行政作为履职的基本准则,多措并举规范权力运行。

(一)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履行安全监管、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突职责。2025年度,累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23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81条,实施行政处罚10起,罚没金额3.92万元。

(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相关规定,执行“亮码入企、扫码检查”等机制,坚决整治乱检查、乱罚款等行为。推行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三个清单”(从轻、减轻、不予处罚),体现执法温度。

(三)主动接受新法规范。组织专题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以及新颁布的《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提前谋划落实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要求,为2026年2月1日该条例正式施行做好准备。

三、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

我局始终将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改进工作、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动力。

(一)严格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决议决定,制定专门方案,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建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制,由局主要领导牵头,明确承办股室和时限,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2025年我局承办人大建议案2起,当前已办结2起,群众满意率较好。通过办理建议,有效推动解决了一批基层应急能力建设难点问题。

(三)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一是按要求向人大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等重点工作,听取审议意见,并认真落实整改。二是落实人大监督工作问题整改,2025年县人大把我局作为评议单位,提出问题9项,整改完成9项,测评满意率98%。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工作情况

我局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所有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均提交局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监督。

(二)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顾问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签订重要合同、出台规范性文件前,必经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

(三)优化内部决策流程:修订完善局党委议事规则,确保决策过程有章可循。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风险评估。

五、部门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行政应诉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一)强化法治学习与领导: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会议等形式,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定期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带头依法履职: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亲自部署重大执法行动,并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把关。

(三)规范行政应诉工作:2025年度,我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实现了“零复议、零诉讼”。我们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地区《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等先进经验,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第一责任和具体流程。通过观摩《甘盛宏诉被告新晃县公安局行政处罚案》总结教训,以应诉工作倒逼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当前,应急管理领域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带来了新的安全风险。下一步,我局将主动研究,积极向上级建议,推动明确新型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完善相关标准,确保监管全覆盖、无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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