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生态环境监测站公正性声明
发布时间:2026-07-26 11:03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新晃生态环境监测站公正性声明
为保证怀化市新晃生态环境监测站所从事的监测工作客观、公正、独立和诚实,特作如下公正性声明:
——本站为社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出具的监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站及其人员在从事监测活动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本站及其人员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监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本站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监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本站及其人员对在监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保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本站定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保证其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一单一库”要求开展检测活动,清单内项目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并规范使用CMA标志,清单外项目不使用资质认定标志,确保检测活动合规合法。
以上各项承诺,接受客户及社会各方面的检查和监督。
怀化市新晃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杨度晖
2026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