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关于对《湖南省野鸡河新晃县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22 10:19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湖南省野鸡河新晃县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25822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山路93号 

邮编:419200

联系电话:0745-6222876

项目名称

湖南省野鸡河新晃县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凉伞镇万家村、偏洞村、凉伞村、柏杨桥社区、街上村、子成村、台洞村、花园村

建设单位

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沅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湖南省野鸡河新晃县治理工程,本次防护区范围辖新晃县凉伞镇万家村、偏洞村、凉伞村、柏杨桥社区、街上村、子成村、台洞村、花园村等8个行政村,防护面积2.468km²。工程涉及河道总长度37.8km,河道治理长度为12.6km,其中万家段3.7km、凉伞集镇段1.6km,子成段4.2km、台洞段1.7km、花园段1.4km。本次野鸡河新晃县治理工程采取工程措施段长度12.435km,即:①新修重力式堤防2.154km;②新修护岸10.281km(其中坡式护岸1.233km,墙式护岸9.048km);③河道清障4.9km;④新修便民设施72处;⑤排水涵管61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强度,按照工程清障设计和实施方案等要求,科学开展河道清障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规范实施清障、挖掘、疏浚清障料运输和清障余水处理、临时占地恢复等工作,做好施工中的水土保持工作。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施工设备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基坑排水等各类生产废水,应严格按照《报告》要求分别设置废水处理设施,分类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做好鱼类保护工作,清障设置围堰,减少扰动。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扬尘防控“6个100%+2”要求,落实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控制作业扬尘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确保施工作业场界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施工场地内不设置维修场所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集中堆放在临时堆土区内,全部用于回填废水池泥渣、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管理,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要限速、禁鸣,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6.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环保专业人员和环境保护责任。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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