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关于对《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8 08:33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25年7月28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山路93号 

邮编:419200

联系电话:0745-6222876

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建材项目

建设单位

怀化鑫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产业开发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国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怀化鑫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鱼市镇新晃产业开发区(前锋工业园)。企业租赁原金龙工贸厂房,用于生产经营,使用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约1800平方米及办公楼200平方米,建设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建材生产线,及配套附属设施。包含废渣粉生产线及石灰石生产线,本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建设废渣粉生产线,二期建设石灰石粉生产线,本次环评仅对一期进行评价,一期年产废渣粉94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装修噪声和扬尘污染。

2.运营期废水污染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运营期废气污染影响。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气主要是破碎粉尘和筛分废气、输送粉尘、烘干废气以及生物质燃烧废气和成品堆存装卸粉尘。烘干废气以及生物质燃烧废气经一套旋风+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废气、输送粉尘及成品堆存装卸粉尘通过设置三面围挡,一侧加装软帘,顶部设置顶棚经负压管道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4.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通过墙体隔声、基础减震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对固废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生物质炉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废含油手套分类收集后在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