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中医医院2025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7 09:35 信息来源:新晃小城故事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各科室工作有序开展,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技人员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工作职责;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2025届毕业生应在2025731日前取得毕业证;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证件资料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56日至513日上午(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新晃县中医医院医技楼6602室人事科。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所需资料:

①《新晃县中医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技人员报名表》(现场填写);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医务科及监察室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二)考核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操作+面试,每项考试分值100分。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为专业知识,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理论为主。实行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25514日上午9:00 ,请考生带身份证参考。

笔试地点:新晃县中医医院医技楼7楼会议室。


2.操作考试

操作考试内容:专业技能操作。

考试时间:2025514日下午14:30(提前20分钟进入候考场抽签)。

考试地点:新晃县中医医院门诊楼1楼急诊科。


3.面试

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对象:

a.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保留理论和操作考试成绩,进入面试。

b.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且笔试、操作考试成绩合格的,则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2025515日上午9:00(提前20分钟进入候考场抽签)

④面试地点:新晃县中医医院医技楼6楼小会议室。


4.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操作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有执业医师证的,综合成绩加5分;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执业医师证的,综合成绩加7分。

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三)成绩公示

各项考试均在当天统计出成绩,并在医院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五、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单位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七、公示

根据专业技能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考察、公示不符合要求或试用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新晃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如违反医院管理规定和经试用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试用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新晃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十、咨询电话:

新晃县中医医院人事科0745-6221638   15096219153


监督电话:

新晃县卫健局办公室0745-6222166

新晃县卫健局人事股0745-2141467


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20254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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