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20 16:55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5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将法治建设与林业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为全县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工作成效

(一)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林业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召开专题会议,确保法治建设责任层层压实。

深化法治学习。一是提升“关键少数”法治意识。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相关林业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会议学习。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学习。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推动干部职工学法系统化、常态化,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等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组织参加旁听庭审等,提高林业干部队伍法治水平。按照应考尽考的原则,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按要求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分众分类学法考法工作,我局干部职工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应考人员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

(二)完善制度体系,推进依法行政

规范文件管理。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并按照规定程序报送备案。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对需要修改、宣布失效或者废止的本机关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

规范权力运行。在对《湖南省林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制定并公示了《新晃侗族自治县林业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转发了湖南省林业局《湖南省林业领域不予处罚清单》《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文件。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定并公示了林业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以及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限制了执法随意性,有效防止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动行政处罚裁量适当。严格适用《湖南省林业领域不予处罚清单》《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不违法设定涉企罚款、逐利执法等,正确适用不予处罚、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裁量阶次,做到过罚相当,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

落实“两法衔接”制度。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对司法机关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移送林业局的案件依法进行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至司法机关。对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依法移送至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三)严格依法履职,提升执法效能

强化执法监管。2025年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1起,移交涉刑案件2起,罚款21万余元。深化“林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协调会议6次。联合开展"清风行动""洞庭清波""绿盾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清风行动共查获涉野生动物相关违法案件共2件2人(全部为水生野生动物行政案件),没收非法渔获野生动物1尾,收缴非法渔具2张,罚款0.45万元。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抽查企业3家,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传至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优化审批服务。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优化审批流程,2025年共办理行政许可1293件。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网办率,减少群众跑动次数,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湖南省一网通办平台上线25个办理事项。林木采伐许可事项对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不超过30立方米的,实行告知承诺制方式审批,林木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凭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填写采伐申请,并签署承诺书,即可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本单位的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及时上传至信用湖南一体化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信用修复事前告知制度,积极指导信用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及时修复失信信息。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把全民普法与林业执法紧密结合,将普法要求贯穿于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全过程,推动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按要求做好湖南省"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利用“3.12”植树节、爱鸟周、“6.26”禁毒日、森林防火期、“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和时段,及时开展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律法规咨询等方式,持续、深入、有效地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爱林护林法治意识、提升林业依法行政能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五)聚焦生态保护,彰显法治实效

基层基础更加夯实。全县选聘生态护林员719名,配备巡护终端设备,创新推行护林员"积分制"管理和"三个日"工作机制,全年护林员上线巡护率达96.42%,有效巡护率达94.15%,进一步深化"邻乡(镇)30分钟,邻村20分钟,邻组10分钟"应急互助圈工作机制运行,开展联合演练8次。    

资源监管严格规范。完成全县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对2024年下发10个森林督查违法图斑进行“回头看”,其中:3个国家森林督查违法整改图斑,面积1.6309公顷,整改率100%;7个省审计图斑,面积21.1173公顷。

生物保护成效显著。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日报和周报监测率达到90%以上。开展“护鸟行动”“清网行动”等专项保护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检查各类场所75处。强化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实施白僵菌防治6600亩,无人机苏云金杆菌防治1.4万亩。

科学绿化全面推进。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完成其他国土绿化项目更新造林730亩,森林质量提升6871亩,油茶新造3200亩,实施古树名木保护复壮7株。建立乡土树种培育基地3个。

全民植树深入开展。创新“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模式,建成义务植树基地8个,全年开展线上活动3次、线下活动11次,参与人数达14.25万人次,完成植树46万株,面积3800亩,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1.5%。

防火屏障牢固可靠。开展“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宣传周”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79万份,悬挂标语1200条,组织集中宣传12场。开展应急演练11次,参与人员达2600人次。开展“三抓三促”专项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清理可燃物701处、防火隔离带45.4公里。全县火情早期处置率达到100%,火灾成灾率控制在0.9‰以下以内。

二、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一)执法力量薄弱。我县林地面积广阔,森林资源管护任务艰巨。然而,当前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人员数量不足,且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人才匮乏,导致案件查处质量和效率面临压力。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林业执法领域广、专业性强,法规政策更新快,对队伍能力提出持续挑战。当前我局执法人员老龄化突出、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能力有待加强,特别是在查处新型、复杂案件时,对证据链条的把握、法律程序的履行偶有疏漏。案卷制作与管理的标准化、精细化程度也需进一步提高。

   (三)普法精准度有待提升。偏远乡村、小微企业普法覆盖不足,新媒体普法手段运用不充分,宣传内容针对性和感染力需增强。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提高干部职工对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林区,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培训,及时学习新出台以及新修订的相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升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制作等。加强与公安、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三)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资源保护。严格生态保护,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管,严格审批流程,督促复绿到位。持续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提升图斑处置与执法效率。深化“林长+”协作机制,强化行刑衔接。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枯死马尾松调查监测,强化植物检疫执法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完善审批报备流程,做好野生动物致害防控与补偿。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方案,加强宣传教育,严格用火审批,保障资源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抓好行业安全生产,执行“131”机制,提升火情早期处置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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