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0 09:28 信息来源:新晃县林业局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依法治国的系列理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加快法治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林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林业工作特点,突出林业行政执法和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有力推动了林业高质量发展。现将一年来的林业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及时调整完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具体落实执行的领导机制,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细。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细。

(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

1.加强法治教育,认真落实学法制度。一是提升“关键少数”法治意识。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会议学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应对风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更好促进林业事业发展。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学习。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推动干部职工学法系统化、常态化,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等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提高林业干部队伍法治水平。组织2024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分众分类学法考法工作,我局干部职工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应考人员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同时按照应考尽考的原则,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加强法治宣传,营造全民守法氛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把全民普法与林业执法紧密结合,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3.12”植树节、爱鸟周、“6.26”禁毒日、森林防火期、“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和时段,及时开展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律法规咨询等方式,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和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认识,增强广大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三)主动作为,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提升依法治林管林水平,做到执法从严、有案必查,2024年,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28起,办结25起,非税罚没收入60余万元。加大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工作力度,开展“2024清风行动”,共查获涉野生动物相关违法案件共12件19人,其中刑事案件3件7人,没收非法捕(渔)获野生动物186只(尾),收缴非法猎(渔)具19件,罚款2.08万元。加大执法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乡镇林业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切实履行“谁委托,谁培训”职责,将林业行政执法职能更好地向乡镇延伸,提升乡镇行政执法案件质量。

2.严格森林资源保护。坚持优先保护生态资源,围绕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实行最严格生态资源保护制度,森林资源现状各项指标稳步增长,全县森林覆盖率70.41%、林地面积173万亩、森林蓄积量569万立方米。严格林地审批。严格审批征占用林地手续,全年共审核报批临时使用林地项目2个,占地面积1.5566公顷,长期使用林地项目8个,占地面积17.8934公顷。抓实森林督查。今年我县已完成二期森林督查工作任务,督查核实图斑48个,查处违法小班1个,整改完成率100%。巩固减伐成效。严格管控商品材指标审批和发放,2024年我县可执行采伐限额82973m³,截至目前,全县林木采伐总蓄积量约为41816m³,其中限额采伐39089m³占总采伐限额的47.1%。做实生物保护。本年度我县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日常监测工作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监测巡护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候鸟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监测,掌握了候鸟和常见野生动物的集群活动动态及疫情信息,年度日报和周报监测率均达到90%以上。同时,上报省林业局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本级审批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事项4项(均为古树采集审批)。

3.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科学防治有害生物。购置白僵菌300箱共计3吨,组织开展白僵菌预防除治作业1.32万亩,苏云金杆菌、阿维菌素无人机防治作业0.9万亩,全县有害生物成灾率0‰,无公害防治率、松材线虫病监测和普查率均为100%。森林防火措施得力。积极响应“两年行动”建设,我县新增生物防火林带100.5公里,生土隔离带80.5公里,防火道20公里,蓄水池2000立方米,任务已全部完成。增发国债森林防火项目建设为:新建生物隔离带23.75公里,实施乡镇为凉伞镇、波洲镇、鱼市镇和禾滩镇,目前道路开挖已全部完成,炼山完成90%,植苗完成60%。在全县11个乡镇、天雷山林场和黄家垅森林公园开展“三抓三促”专项行动,摸排需要开展清理的区域536.52公顷,清理坟头墓地周边、林区电网周边、房前屋后林缘内可燃物701处,清理进山入林道路两边、林农交错地边、林内道路两边、防火隔离带内可燃物45.4公里,清理倒伏树木、枯死树木10383株。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护,配发森林防火志愿者文化衫2万余件,发放《禁火令》《文明祭祀倡议书》等宣传资料28万余份,结合“敲门行动”进行点对点、人对人宣传,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尽皆知。2024年以来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下,森林火情当日扑灭率100%。同时,完成通讯铁塔加装视频探头监控建设,着力提升我县森林资源监测预警水平。

4.多措并举实施国土绿化。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林业部门出台的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明确扩大绿量、提高绿质的工作目标,将科学绿化贯穿我县林业生态建设全过程,深入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整体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和功能。全年共组织实施人工造林3000亩,完成裸露山体绿化1000亩,全县造林任务完成率、合格率、示范点建设率均为100%,国土绿化成效明显。开展“铜天高速公路”规划红线内的古树名木现场核实,此次共调查古树名木共67株,其中二级保护古树5株、三级保护古树62株;属高速两侧各200米红线范围内古树43株(有挂牌15株),均已对其重新定位核实。

5.持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制定出台《新晃侗族自治县林业局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不断整合行政审批职能,规范机构设置,推进行政审批业务进驻。行政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完善一次告知、一窗受理等机制,不让群众来回跑。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出台了《新晃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新晃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实施方案》,对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者、涉电缆和光缆盘的单位及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同时配合各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做到“应联尽联”,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四)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

1.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并按照规定程序报送备案。每两年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对需要修改、宣布失效或者废止的本机关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

2.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定程序。

3.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要求。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进行行政执法活动,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重要环节,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政策法规股对所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全面法制审核。

4.推动行政处罚裁量适当。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适用《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湘林法〔2020〕5号),正确适用不予处罚、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裁量阶次,做到过罚相当,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

5.落实“两法衔接”制度。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对司法机关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移送林业局的案件依法进行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至司法机关。对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依法移送至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律法规学习与普法宣传教育仍需加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系统,学用结合仍有差距。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方式不强。由于受各种条件的制约,普法教育落实的宽度、广度还很有限,没能充分发挥好我局普法工作对当地和谐社会创建的最大辅助作用,宣传开展范围不够广,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依法行政水平待进一步提高。缺乏具备高素质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地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理论水平。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对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林业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领会。提高干部职工对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林区,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培训,及时学习新出台以及新修订的相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升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与公安、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三)筑牢生态安全底线。加强占用林地管理,严格各项审批流程,督促用地单位按时复绿。持续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动,提升森林督查和行政执法的办理效率。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行动,完善基础设施,提升野保工作综合能力,支持野生动植物资源中医药产业等依法合理利用,完善审批报备流程。把森林防火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高质量完成增发国债项目建设任务。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控,严格执行“131”机制,提升森林火情“打小、打早、打了”效能。扎实推进后半年秋冬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严防周边县市区疫情流入,抓好我县疫情监测,落实巡察、报告职责,做到早发现、早检测、早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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