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林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08:38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通过网站以及宣传栏等形式公开各类信息17条,其中文件通知信息更新量5条,财政、人事信息等其他信息更新量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度,我局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我局未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

(五)监督保障情况

高度重视。通过开展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传达上级精神,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

制度建设。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置及责任分工》《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监督考核。定期对县门户网站各栏目日常运行情况进行检测和不定期人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工作透明度。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本年度无责任追究和社会评议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对公开的文件、财政信息偏宏观概括,难以充分满足公众精细化了解信息需求。

2.公开质量还有待提高,部分内容以文字复述为主,可视化、通俗化解读产品较少,对政策适用场景、实操要点的阐释不够全面,不同群体的理解和接受度参差不齐。

(二)改进措施

1.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思想认识与工作规范。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同时加强信息公开操作流程的规范指导,确保各项公开工作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持续聚焦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公开内容,针对不同群体需求,退出差异化解读版本,推动信息公开向更深层次、更实内容延伸。

3.立足林业工作实际,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方法、新途径;加强与先进单位的学习交流,借鉴优秀经验做法,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切实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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