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编制依据
1、规划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水利工作重要讲话精神,顺应农村居民对改善饮水条件的迫切需求,注重轻重缓急、近远结合、量力而行、可以持续的原则,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建管专业化”的建设思路,综合采取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大力推进脱贫攻坚进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设计依据文件及资料
(1)《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
(2)《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
(3)《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
(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4〕8号);
(5)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2015年7月20日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
(6)《湖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意见》(湘政办发[2014]1号);
(7)《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工程现状与需求调查报告》
(8)《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县级水利规划报告》;
3、设计依据规程规范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范》(国家卫生部,2001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国标GB5749-2006)
《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规程》(SL559—2011)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给水排水设计手册》
《中国农村给水工程规划设计手册》
《村镇供水站定岗标准》
《水利经济计算规程》
4、规划范围与水平年
规划范围涉及全县11个乡镇137个行政村、21所学校以及1个国有农(林)场,其中包括83个贫困村。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水平年为2020年。
二、目标任务
建设方面:到2020年,我县农村集中式供水比例达到95%以上,实现100%的乡镇、90%的行政村通自来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以上。本次设计项目受益人口220774人,其中贫困人口53860人。
管理方面:全面推进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县级农村供水管理服务机构、农村供水专业化服务体系、合理的水价及收费机制、工程运行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和水质检测监测体系,200吨以上供水工程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200吨以下供水工程合理确定保护范围,集镇供水实行公司化管理,加大对水厂运行管理关键岗位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确保工程长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