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09:58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水利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坚持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局长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所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做到及时回应关切、主动澄清事实、妥善处置舆情。

(二)完善工作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及时公布更新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申请方式、申请处理内容。

(三)规范宣传管理。对外发布的通知、文件、文稿等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准确、导向正确。规范机关办公楼宣传栏、单位官网、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按要求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及时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单位重点工作动态。

(四)及时主动公开。2025年,我局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的部门信息公开栏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工作动态、文件通知、人事信息、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年报10个部分内容进行了公开。截至12月31日共发布涉及以上10个方面的公开信息31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3条,内设机构1条,文件通知16条,人事信息2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4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公开年报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1.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与业务能力仍需持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深度和实践运用能力待深化。

2、信息公开内容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有待增强。主动公开信息与公众核心需求存在差距,在公开范围、数量规模、呈现形式及内容深度等方面,尚未完全满足群众的知情与办事需求,仍有优化空间。

(二)改进措施

1、强化业务能力建设。系统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工作规范及上级部署要求,精准把握工作核心要点,着力提升业务实操本领。建立股室专人负责机制,确保各股室至少配备1名业务骨干熟练掌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效能与服务水平。

2、优化信息公开体系。全面梳理部门职能清单,补充拓展政务信息公开范畴,健全信息采集、上报、审核闭环管理机制,保障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与规范性。聚焦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群众急难愁盼事项,持续深化重点信息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全面、及时、精准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及政策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的解读回应工作,丰富公开内容维度,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与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