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水利局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25 10:04 信息来源:水利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而进行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等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是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二是进一步从公众需要出发,结合全县水利工作实际,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及时将本局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如果确定需要公开的,在经过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审批表后都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中予以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学习培训,切实调动了广大干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4年度共主动公开本年度政府信息20多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涵盖工作信息、规范性文件、机构信息、政务公开、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政府采购、 

(二)公开形式 

1.县水利网是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的业务管理平台,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指南、公开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实现了政府公开信息的网上发布和依申请事项的网上管理,也充分实现了信息资源的共享。 

2.依申请受理点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局都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受理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本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受理建议咨询处理的情况 

2015年度,本局受理建议咨询处理0件。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局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七、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归类还不够明确。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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