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水务局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2-27 11:26 信息来源:县水务局

2014年我局围绕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目录化和日常化的工作目标,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我局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了分工协作机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财务室、水政股分工协作,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抓好职责范围内具体事项的公开。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我们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机制。一是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统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将信息公开内容、任务分解到各股室,规范和细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及要求,对信息公开的具体事项、公开范围和时限以及公开方式进行了规范和明确。细化程序更规范,责任更明确,公开事项基本涵盖水务系统各项工作,更切合水务工作实际。二是在稳步推进信息公开的同时,注重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我们将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建立起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三)围绕社会关注、干部职工最关心的事项进行公开。更进一步规范内部行政管理,加强行政监督,推进了水务服务社会等一系列的政务工作透明化、公开化,将信息公开贯穿于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全过程,不断丰富和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使整个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化、公开化,收到良好效果。主要表现在:

1、政策法规公开。全面、及时、准确地在公开水利法律、法规及政策,方便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和掌握各项水利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

2、行政审批流程公开。为方便企业办理水行政审批手续,我们积极开展清理水行政审批服务项目、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工作。从而进一步转变了工作职能,规范审批行为,公开办事程序,及时提供服务,通过宣传栏公开电子政务审批程序和服务流程,使服务流程更简洁。

3、水利工程招投标情况及实施情况进行公开。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水利工程大上快上,为了加强构建水务廉政体系,预防水利工程职务犯罪。我们按照工程建设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公开制度,一年来,我局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等项目工程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资格预审、项目中标单位等信息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了监督。

4、行政事务公开。我们采取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及时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的办法,严把质量关,做好多种形式的公开。在信息公开中我们及时将系统内干部任免、党员转政、绩效考核、内部财务审计、经费收支、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进行及时公开,将年度工作目标、财政预决算、经费拨付情况进行定期公开;扩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了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参与管理各项事务的主动性。同时公开栏上的内容都能如实填写,财务收支经过认真的核实才上栏公布。
    二、存在问题
    2014年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高。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沟通工作,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的认识普遍有了提高,但还有部分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持久性不够强,态度不积极、落实不到位、内容不全面。
   (二)信息公开工作方法缺乏创新。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不广,公开的更新速度比较慢,公开的信息量比较小,公开的互动性不强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一)扩大系统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认识,自觉公开事项,扩大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广力度。
    (二)继续完善系统信息公开机制。因此,我们将结合实际细化制度、将信息公开内容落实到具体业务股室,按程序化、操作性强的要求,继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加大对信息公开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系统网站,更及时、准确、全面的发布水务系统政务信息和动态信息,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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