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特聘动物防疫员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09 08:34 信息来源:新晃县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动物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中央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根据《关于加强全省2024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管理的通知》(湘农办函〔2024〕40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4〕16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执行情况:聘用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开展了沪昆高速公路新晃县兴隆高速出口处的生猪入湘指定通道动物检疫和新晃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生猪检疫工作。健全完善我县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解决动物防疫工作科技支撑和人才队伍保障不足等问题,增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保障生猪入湘指定通道和屠宰场检疫工作顺利开展,排除动物疫情发生隐患,确保全县不出现重大动物疫情,避免疫情的扩散蔓延。

二、资金用途。

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得到了新晃县人民政府大力支持,不足部分由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每年追加财政预算8万元,根据文件目录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特聘动物防疫员工资、保险补助。

三、资金保障。

中央和省财政动物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补助资金到达后,确保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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