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晃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实施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22 16:36 信息来源:新晃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湘财预〔2024〕120号)的有关要求,今年财政安排我县有关资金18万元。为了保障我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切实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实施内容
1.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和农药减量工作。依托湖南省草地贪夜蛾性诱和高空灯(新晃)监测点、县植保田间观测场基础条件,开展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调查、数据上报和褐家鼠等农区鼠种普查工作,及时掌握病虫动态,准确预报预警,为病虫害防控决策与组织实施提供信息支撑。积极配合省植保植检站开展稻瘟病定点监测工作。推进化学农药减量工作,建设农药减量示范区,开展农药使用量调查统计等。适时开展植保工作宣传培训、调研指导等。
2.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根据全县草地贪夜蛾、福寿螺、水稻等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发生面积和程度,及时准确掌握主要重大病虫发生动态,科学制定防治方案,通过各种快速渠道及时发布《病虫情报》,为全县农户特别是专防服务组织、种粮大户制定科学的防控计划,为县人民政府开展农作物防灾减灾决策和实施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各种途径指导大面积防治,组织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确保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较上年度提高2个百分点,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病虫害防治处置率达到90%以上,总体为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全力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
3.开展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与阻截防控。主要开展红火蚁、稻水象甲、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等疫情监测与阻截防控。根据省里统一部署,继续开展葡萄根瘤蚜根除工作。
二、资金的使用范围
根据省植保植检站《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实施方案》(湘植保〔2024〕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分配如下:
1.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和农药减量工作3万元。其中,开展草地贪夜蛾、水稻重大病虫疫情等的监测调查,防控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等1万元,开展褐家鼠等农区鼠种普查工作、开展稻瘟病定点监测及取样检测等工作1万元,开展农药减量宣传培训、示范区建设、调查统计等1万元。
2.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14万元。其中,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物资采购10万元,开展福寿螺防控示范2万元,新技术新产品新药剂试验示范、产品采购,水稻低茬收割示范等2万元。
3.开展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与阻截防控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葡萄根瘤蚜、柑橘黄龙病阻等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宣传培训等1万元。
以上共计18万元。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由分管业务领导牵头,种植业管理股、财务、植保、粮油等共同配合,负责对项目资金的组织实施。财务主要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参与采购防控物资、资金用途监管及项目账务;植保主要负责重大病虫疫情监测及防控技术指导等业务工作;粮油等主要负责相关示范点的粮食栽培技术服务。
2.强化技术支撑。抓好水稻等农作物病虫害的大面积防控指导工作,积极为专业化防治组织提供《病虫情报》、农资信息服务,加强对专业化防治组织队伍建设与管理、高效安全药剂推荐、施药机械维护保养、安全用药及综合防控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加强对专业化防治组织带头人、机防人员和农民的培训,为全面深入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提供坚强技术支撑。
3.强化资金管理。严格遵守财农〔2023〕13号文件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强化招标采购过程的监管,加强农药物资管理,完善物资发放手续,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救灾补助资金。
4.做好项目总结。充分发挥资金效能作用,加强宣传培训,认真总结案例、先进经验、综合技术等,做好项目实施情况资料汇编,按要求上报省植保植检站。
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