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12-20 08:39 信息来源:新晃县农业农村局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以实施“侗乡五十工程”为抓手,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安全
1.抓好粮油生产。一是落实粮油生产任务。扎实推进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坚持“稳面积、增单产、提质效”,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完成粮食播面25.18万亩,其中水稻种植面积16.36万亩,总产量8.2万吨。深入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发展大豆扩种6787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5083亩。推广“三高两低”油菜品种,收获油菜7.81万亩,新种植油菜8.8万亩。二是严格落实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按照114元/亩的标准发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940万元,惠及农户4.8万户,补贴耕地17.02万亩。按要求发放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478.83万元。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3106份,补贴机具3106台,补贴930户,补贴资金213.54万元。将两年以上惠农补贴结转结余资金859.27万元用于粮食生产、耕地抛荒治理、农田水利设施修复、粮食灾害损失补助。三是做好粮油生产主推品种筛选和主要技术的推广。根据省市主推品种和技术,筛选推广甬优4949、甬优1538、泰优390、甬优4953、农香42、甬优6760、玉针香、泰优农39等8个水稻品种;佳和2号、华油杂50、沣油1801、隆油2号、春云2号、阳光668等6个油菜品种;华丰99、劲单9号、劲单3号、吉玉等4个玉米品种。推广籼粳杂交稻高产栽培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秸秆还田等实用技术。平均主导品种普及率97.9%,主推技术推广率98.2%。四是加强基地建设,做好粮油生产各项试验示范。在扶罗镇东风村、扶罗镇竹树、晃州镇胜利村、凉伞台洞村创建4个粮食生产高产示范片,推广高产优质水稻品种甬优1538、泰优农32,经组织专家测产验收,中熟亩产1433斤,迟熟亩产1746斤。在扶罗竹树村创建油菜品种试验示范基地1个,展示油菜品种14个。五是强化病虫监测预警。全年开展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柑橘、葡萄等6种主要农作物病虫鼠害测报工作,完成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各项报表报送600余张次,共发布《病虫情报》9期,其中水稻6期、油菜2期、趋势预报1期。六是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救灾。今年我县遭受较大自然灾害,为减少农业损失,保障全年粮油生产,积极开展农业自救工作,制定并下发《农业救灾补损技术措施》,及时拨付救灾资金261万元,支持各乡镇开展农业救灾工作和技术服务。
2.全方位落实耕地保护。一是抓好耕地“非粮化”整治。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耕地“非粮化”整改工作方案》,推进2024年12个耕地“非粮化”交办图斑整改。2021年1月以来553.82亩增量“非粮化”耕地、自行排查出318.993亩“非粮化”耕地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抓好抛荒耕地治理。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抛荒耕地整治工作方案》《新晃侗族自治县耕地“非粮化”、抛荒耕地自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耕地抛荒治理目标任务、范围、治理标准,针对不同抛荒类型提出具体整治措施。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373.65万元用于耕地抛荒治理、农田水利设施修复,对抛荒耕地进行复耕复种的给予300元/亩的补助,调动农民积极性。加强抛荒耕地治理巡查,下发提示函14张。我县需整治的325.49亩45个撂荒耕地图斑,已整治通过审核44个、面积324.93亩,完成率97.78%。2021年以来新增抛荒耕地151.08亩已全部治理到位。巡查发现的130丘185亩抛荒耕地,已整治105丘、面积110亩。三是加强耕地质量提升。全年播种绿肥3.7万亩。增加传统农家肥施用面积2.92万亩次,施用有机肥1.24万吨。积极推进酸性土壤改良,通过施用生石灰,改良酸性土壤2.56万亩。对补充耕地进行耕种与培肥780亩。四是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认真落实《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质量复核工作实施方案》(湘三普办函〔2024〕4号)要求,按省质控专家的意见,对578个样点信息进行全面复核。对土样检测数据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可靠。邀请省级有关专家对表层样点调查采样分别进行县级、省级验收。及时做好各种数据的收集整理,按时间要求完成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编撰,并做好成果验收准备。
3.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在扶罗镇、林冲镇、鱼市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高标准农田3.02万亩,其中投融资创新模式高标准农田面积1万亩。2023年度2.5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改造拦溪坝14座;新建、改造渠道166.236km,改造排水渠13.282km;新建、改建机耕道41.4km,其中硬化道路7.479km。2024年度5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改造渠道37.53km,改造排水渠1.956km;新建、改建机耕道19.08km,其中硬化道路13.432km。谋划实施米贝苗族乡84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移交工作。
4.加强重要农产品监管能力。一是加强源头管控。严格监管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督促生产者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对我县83个种植主体实行网格化监管。全年出动巡查326人次、巡查主体83个、发现和整改问题25个。推行绿色防控技术,在鱼市镇建立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示范基地30亩。加强对农药、化肥、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开展农药经营门店巡查检查45人次、检查主体65个,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强化检测监测。聚焦豇豆、芹菜、韭菜等专项治理的重点品种,在我县全面推进胶体金速测,年胶体金速测2500批次(其中豇豆600批次)。全年县级共计监测蔬菜、水果、稻谷、畜禽和养殖产品1129批次,其中定量检测300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9.6%;快速检测农产品829批次,其中胶体金速测329批次,合格率100%;完成省级风险监测24批次,监测抽查52批次,合格率100%;市级风险监测130批次,监督抽查49批次,合格率100%。开展特色品类侗藏红米、柑橘等农产品风险监测,坚持大宗产品不放松、小宗产品不落空,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的监测频次,扩大基地环节和小农户抽样比例,豇豆、芹菜、韭菜等攻坚治理品种做到所有基地、每批次产品全覆盖。三是推进标准化生产。在扶罗镇东风村建立侗藏红米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000亩,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新晃侗族自治县侗都米业侗藏红米基地获评“2023年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四是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全年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23296张。五是助推绿色优质农产品。新晃黄精通过优质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志认证,推荐五倍子蜂蜜、侗藏红米参加入驻绿色商城、进地铁、电视栏目播报等一系列免费公益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00份,提高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胶体金检测技术培训23人次。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1.压实帮扶责任体系。一是建立逐级负责的领导体系。县委书记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县设立11个战区指挥部,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任战区指挥长,联村县级领导任副指挥长。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12次,全县工作推进会议4次,研究和部署有关工作。二是建立全员覆盖的帮扶体系。全县省派工作队3支、市派工作队7支、县派工作队85支,实现95个“四类村”全覆盖。继续实行四级联动帮扶责任制,实现脱贫户、监测户结对帮扶(结对联系)全覆盖。三是建立统筹兼顾的调度体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各战区继续实行“大例会”制度,联村县领导、后盾单位负责人、驻村工作队、村党支部工作责任全面压实。四是建立红黄牌预警问责体系。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预警问责实施细则》,对推动工作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实施红黄牌预警问责管理,今年累计挂黄牌5张。新晃获“2023年度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2023年度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获“好”等次。
2.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一是抓实防返贫监测帮扶。深入推进“一户一画像、一户一套餐”防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每月组织民政、教育等部门开展数据信息对比,核实处理风险点,对66621户农户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2024年新识别监测对象261户818人,风险消除16户41人。二是抓实“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巩固提升。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一人失学辍学,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春季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全部落实到位。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户中“四类”慢病5253人,全部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全农村住房动态监测机制,常态化开展房屋安全质量排查鉴定,完成危房改造15户。从水量、水质、供水保障率和用水方便程度等方面,持续完善有偿用水、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等工作机制,商业保险覆盖全县1101处供水工程,统一消毒的集中供水工程达145处。三是抓实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全县1599户搬迁户定制化后续产业帮扶实现全覆盖,搬迁人口外出务工劳力达1788人。四是抓实农民持续增收。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农民增收尽快见效的若干措施》,对2023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较上年度下降178户476人、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0元不升反降21户52人、收入连续两年下降的“三类人群”作为重点12户36人,加强跟踪监测,实施重点帮扶。五是抓实问题排查整改。结合中央、省、市考核评估检查反馈问题,梳理出3个层面21个问题,目前已整改20个。市有效衔接工作调研反馈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开展有效衔接常态化暗访发现并整改问题37个。
3.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一是稳定就业规模。稳定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全县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20236人。推动“就业帮扶车间”规范管理,21家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755人(其中脱贫人口201人)。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2360人。二是促进产业发展。强化帮扶产业“四个一批”分类处置,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发放小额信贷897.19万元用于发展产业;安排资金200万元,支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庭院经济”;安排资金40万元,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开展产业奖补;安排资金200万元,对出栏牛羊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给予价格补助。三是壮大集体经济。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强筋壮骨”行动,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总量2726.59万元,增长49.94%。
三、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推动县域经济特色化差异化高质量发展
1.扎实推进重点产业项目建设。落实2024年省重点产业帮扶项目235万元,分新晃县友富珠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及新晃侗族自治县林冲村群益养牛专业合作社、新晃县文丰林黄牛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新晃县鑫康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新晃侗族自治县扶罗镇坪地村经济合作社、新晃县新晃侗藏红米稻种植专业合作、新晃侗族自治县金秋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1家企业6家合作社实施。2024年县重点产业项目将产业资金502万元委托给新晃县晃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展新晃特色产业。安排资金50万元用于村集体经济后续管护,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及村集体产业可持续发展。安排资金380万元用于农产品加工厂建设,提高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实力,助推乡村产业发展,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实现农民增收。安排资金30万元用于发展侗藏红米推广种植,充分挖掘我县特色主导产业的发展潜力,支持我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黄牛产业稳健发展,全县新建标准化规模牛场5家,全县30头以上规模场达216家;持续推进能繁母牛扩群和品改工作,新增能繁母牛1600头,完成肉牛品改2.14万胎次;大力推广人工种草养牛,完成春季牧草种苗发放300万株,推广种草面积达2.4万亩以上。印发《支持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设立烟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我县烤烟产业健康发展。2024年全县烤烟完成种植面积6003亩,117户烟农,新建烤房24座,维修改造烤房54座。收购烟叶1.37万担,实现烟农总收入2000万元,创烟叶特产税446万元。
2.持续推进食品产业链建设。积极搭建对外交流互动平台。组织湖南义合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侗都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新晃老蔡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新晃湘客发展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参加2024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湖南主会场活动。组织动员新晃老蔡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参加2024年第二十五届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
3.做强做大县域经济。久久为功发展“一主两特”产业,加快推进工业型县域经济体系形成。积极建设食品产业链,新晃获评“2023年度全省县域经济先进县”。县农业农村局获评“2023年度全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单位”“2023年度全县争资争项工作先进单位”。
四、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1.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健全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机制,改(新)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800户,新建公厕3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2%以上。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专项宣传活动18场,张贴固定标语4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放两分类垃圾桶8000余个。拆除空心房、乱搭乱建建筑物等103余处,修缮古建筑2栋。完成微景观打造53处,完成裸露泥土整治12处。修建团寨停车场12个。开展村庄清洁行动300余场次,组织5000余人次参与村庄清洁。创建县级和美乡镇3个、和美村庄20个、和美团寨(院落)300个、和美庭院3000户。成功建设市级和美乡镇1个、市级和美村庄5个、县级“和美团寨”28个,县级“和美庭院”1370个,成功申报省级美丽乡村1个,新晃获评“2023年度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先进县”。
2.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全年化肥使用量减少21.87吨,减少0.5%。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38.82万亩,技术覆盖率92%。完成水稻肥料利用率试验、肥料校正试验、籼粳杂交稻氮肥不同用量试验,玉米肥料利用率试验、肥料校正试验4个田间试验。持续发展绿肥生产,种植绿肥3.7万亩,完成率105%。稳步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年全年施用有机肥1.24万吨,面积3.7万亩,施用自制有机肥(堆肥等其他农家肥施用量)7077吨,施用面积2.92万亩。推广技术应用面积4000亩。完成农户施肥监测调查40户,建立台账,通过“肥情监测通”小程序监测农户施肥情况,合理搭建施肥数据管理平台。建成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标准化区域服务站2个,拥有植保无人机6台、中大型施药器械50余台。全年使用农药65.5吨,减少0.234吨。全年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化学农药使用强度比上年减少2.1%,果菜茶等经济作物化学农药使用强度比上年减少4.1%。二是狠抓受污染耕地治理。争取县级资金70.3万元用于我县严格管控区退出水稻种植,严格管控区全部退出水稻种植,全面完成安全利用区治理。三是推进农业投入品回收利用。推广秸秆腐熟还田技术,推广秸秆还田还土8万亩。抓好农膜、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回收地膜42.92吨,棚膜27.17吨,总计农膜回收率83.26%。四是扎实开展野生植物保护和外来物种监管防治。在晃州镇、波洲镇、鱼市镇等乡镇分别进行福寿螺综合防治宣传讲座11场次,提高群众识别外来入侵新物种能力,强化防控理念,提升防治技能。在晃州镇、扶罗镇福寿螺发生严重稻田集中区创办福寿螺防治示范片600亩,进行福寿螺集中灭杀活动,同时指导群众进行福寿螺灭杀6300亩。开展野生植物保护,不定期进行调查,随时掌握植物生长情况。五是认真抓好农村沼气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宣传活动10次,下发宣传资料868份、张贴挂图32张。开展农村沼气安全下乡入村、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技术指导活动8场。户用沼气池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开展20次,排查安全隐患11处,完成整改11处。组织开展重特大事故安全警示教育1次。组织检查沼气工程运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1次。组织开展家庭沼气安全隐患排查,参与家庭数30户。六是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效。分别与芷江县、贵州省玉屏县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在㵲水相邻、跨界水域联合开展执法专项行动3次,增强相邻跨界水域共管共治能力。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80人次,执法船90艘次,执法车325车次,陆上巡查里程4500公里,水上巡查里程1000公里,收缴非法捕捞渔具260副。检查水产品销售经营门店102个次、渔具经营点210个次、商超35家次、餐饮单位252家次。办理非法捕捞案件16起,抓获移送犯罪嫌疑人7名。
五、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
1.加强农村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组织59名左右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接受集中培训,其中参加省级培训4人,县级组织开展粮油、病虫害防治、耕地非粮化、土壤肥料等多种形式培训55人。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2个班,培训高素质农民100余人。支持3名农技人员进行专升本学历提升,1名基层农技骨干攻读农业硕士。完成招录农技特岗生3名和就业入编5名特岗毕业生。二是开展技术服务推广,提高科技入户率。遴选科技示范户61名,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开展上门技术服务,田间实训,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快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的推广应用。全县农技人员面对面开展技术服务指导920余次,平均服务100天以上。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5%以上。三是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采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培训,组织农技员、种植大户开展冬油菜技术、玉米大豆复合种植技术、蔬菜疫病绿色防控技术等线上培训20期,以田间学校,点对点指导等形式开展的籼粳杂交稻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玉米大豆复合种植技术、培训班36期,培训1.4万余人次,发放各类技术资料1.6万余份;发布农业灾害应急补救、病虫害情报等农业信息300余条。四是做好农机服务。深入村组、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24次,参与及指导农机维修保养63台套。对农机手开展农机操作业务知识培训,培训80人次。为农户收割机上户5台,上门现场考试办理操作证5人,收割机安全技术操作和维修指导9台套。春耕生产及秋收时节对农民机手以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员培训,共计150人次。五是健全农技服务协同推广。推动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校等组织开展联合技术服务。与湖南农业大学对接建立支农小队,在我县扶罗镇、鱼市镇、中寨镇、凉伞镇、晃州镇、贡溪镇6个乡镇开展支农服务。围绕我县主导产业,与湖南农业大学博士团队建立服务合作关系,开始产业技术指导服务。
2.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一是积极开展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林冲镇在关键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任务,确保林冲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任务顺利完成。二是强化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构建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录入交易项目217笔,全县土地流转面积6.02万亩。通过“线上+线下+自媒体+融媒体”等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推广获取意向客源,共制作地块VR全景影像162条,开设抖音、视频号、小红书等对外资源宣传推广账号,共发布156条视频,吸引意向客户资源200多位。妥善处置农村土地纠纷。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余起,指导乡镇、村组调解土地矛盾纠纷30余起,调解成功率98%。三是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优化完善宅基地审批服务,指导各乡镇严格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建立多部门联动运行的宅基地审批机制,全县完成农村宅基地审批343宗。加强监管防止新增农村违规占用耕地建房,指导督促乡镇切实履行农村宅基地属地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宅基地审批管理“三到场”要求,开展日常动态巡查。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和常态化巡查43次,及时交办问题10个。2024年收到疑似图斑16宗,其中新增9宗,已完成整改2宗。对历年来的存量图斑进行清理分类,其中省农业农村部门下发存量图斑120宗,省自然资源部门下发存量图斑275宗,总计395宗。其中有合法手续9宗,集中安置点11宗,可补办手续102宗,未明确整改措施284宗。四是加强村级债务管理。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村级债务化解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规范化解全县村级债务,确保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五是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组织6名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的负责人参加2024年湖南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训,2位家庭农场负责人参加2024年“耕耘者振兴计划”怀化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班的培训。指导6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重点支持项目,获得中央财政重点支持资金44万元。加强对新型农业主体的日常监测和动态管理,清理空壳社3家。我县共有农民合作社387家,今年新注册1家。家庭农场2451家(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543家),新增家庭农场208家。六是规范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落实时间表、任务表、责任表和补助标准,对开展机插机抛、集中育秧、水田深翻耕、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的实施主体进行补贴。七是着力构建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用好资金发放备案监督机制,对全县20多个单位发放的相关涉农惠农资金实行备案管理,有效提升惠农资金使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做好学校开学季收费情况检查,组织开展开学收费综合检查,发现问题10个,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学校督促其完成问题整改。
3.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一是纵深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在晃州镇柏树林村、禾滩镇禾滩村、扶罗镇伞寨村三个村开展为期15天的清理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驻场检查,共发现问题18个,已整改18个。另外由农业农村局领导分片包乡镇,亲自带队下乡对全县11个乡镇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3次督查,发现问题103个,已整改103个。全面开展村级合同清理,共清理村级合同数335份,涉及合同总金额8782.45万元。发现1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3个,挽回合同金额5.5万元。全面推进问题线索摸排整改,全县138个村(居)发现农村集体“三资”问题线索184个,已整改184个,整改率100%。移交纪委问题线索21条,办结12件,其中移交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13条,办结5件;乡镇纪委调查立案问题线索8条,办结7件。采用超常规手段推进“三资”集中专项整治,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三个片区责任单位牵头抓好片区范围内“三资”问题整治工作推进,县纪委监委安排3名纪委常委任督导专员全程参与监督检查,对工作责任不强、措施不力、作风漂浮的部门和乡镇进行警示问责。二是严格落实涉农项目审批分配。着力开展涉农项目资金整治自查,我局2019年以来直接使用的涉农项目112个,涉及资金3.67亿元。84名领导干部签订“两表一书”,其中有5人本人或亲友在涉农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担任法人、董事或参股,有1家依法依规获得涉农项目补贴资金7.548万元。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自查发现问题5个,已整改5个。三是突出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集中整治。对我县2019年以来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回头看”,发现渠道边墙厚度不够、岸坡防护浆砌石墙身砂浆不饱满、简易溪坝设计缺陷等问题5个,已整改5个。聚焦群众所盼,推动解决民生实事1件,推动解决民生急难愁盼问题12件。
六、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推进依法行政
1.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手册》《禁限用药名录》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赶集日宣传6000人次,悬挂宣传标语21幅,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解答疑难问题咨询250人次。充分利用农业科技下乡活动、种子市场日常监管工作期间、微信群宣传《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发放宣传册800余册。
2.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立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明确权责清单事项101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清理规范性文件8个。优化行政服务职能。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办理服务事项352件,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100%。
3.全力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全年出动执法人员3298人次,检查种植、养殖主体134次,检查门店1626个次。累计立案23起(其中农药案件3起、农机案件1起、渔政非法捕捞案件16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案件1起、动物卫生监督案件1起、农村村民违占耕地建住宅案件1起),目前办结案件20起,罚款7.5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0.008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0.0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起3人。参加市级、县级案件评比5起。
七、统筹推进其他各项工作
一是抓好安全生产。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部门责任,常态化农业农村生产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领导带队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农村沼气安全隐患排查,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抓好建议提案办理。认真办理9个人大建议、16个政协提案、4个B类件,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抓,相关责任股站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逐条逐项进行办理,全面完成年度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理满意度100%。四是全力抓好禁毒工作。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毛发检测工作,积极参与“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主题的国际禁毒宣传日活动。利用科技活动周、科技三下乡等活动,向群众发放《毒品的种类》《毒品的危害性》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五是统筹推进统一战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老年、妇女、儿童、青年、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获评“2023年度全县统一战线工作先进单位”。
九、2025年工作计划
1.强化党建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领悟改革深意切实增强深化改革政治定力,聚焦农业农村主责主业,细化落实改革具体举措,强化担当作为,不断提升推进改革的工作能力。
2.全力抓好粮油生产。落实粮油生产面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确保完成年度粮食油料生产任务,优质稻种植面积11万亩以上,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5.12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1.64亿斤以上。重点抓好84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持续推进耕地“非粮化”整治,狠抓受污染耕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创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提高科技含量。加强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提高新品种新技术入户率,切实解决农户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农产品监管队伍建设,提升检测能力,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加强植保防控体系建设,提升植保防灾减灾能力,开展绿色防控示范推广,加强植保植检宣传培训。对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做好跟踪服务。
3.全力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好底线任务,压实帮扶责任,抓实防返贫监测帮扶、“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巩固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后扶、问题排查整改。稳定就业规模、促进产业发展,继续围绕新晃黄牛、优质稻(侗藏红米)、烤烟等特质农业产业发展,新增黄牛规模养殖场10个以上,新增能繁母牛2000头以上;烤烟种植6000亩以上;侗藏红米、东魁杨梅、中蜂等规模持续增长。
4.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农村“五治”行动,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促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全域美丽,实施好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多渠道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彩铃等媒体,督促各行政村开展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清洁日”活动。认真开展评比评选活动,表彰先进,曝光不文明行为户,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积极性,大力营造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氛围。
5.深化农村改革。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做好全县第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抓好农村宅基地管理,有效遏制农村违法建房行为发生。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带动周边农户实现增产增效。抓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农村资产监管,确保村集体经济资产安全,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创新发展模式,拓宽增收渠道,提高村集体经济发展效益。
6.强化法治建设。健全法治建设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执法等专项行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行动。
7.加强农业农村系统自身建设。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大局意识,推动农业领域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线、廉洁底线,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防范化解“三农”领域各项风险隐患,确保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8.着力推进其它各项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统战、综治、青年、妇女、计生、老龄、四创两巩固、双联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