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2026年中央科学施肥增效项目资金使用与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2026-08-26 15:18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及农业农村部精准肥水增效行动部署,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科学施肥增效项目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6〕174号)精神,结合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印发的《新晃侗族自治县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资金使用与分配方案。

一、资金总额与来源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下达的资金分配表,2026年中央科学施肥增效项目全省专项资金总额为3626万元,其中怀化市合计291万元,新晃侗族自治县获分配资金5万元。该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央财政,无地方配套资金要求。

二、资金使用方向与分配明细

依据新晃侗族自治县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工作方案确定的年度任务,5万元专项资金具体分配如下:

(一)田间肥效试验费(3万元)。参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布设2个田间试验,开展肥料利用率试验,每个试验安排资金1.5万元,合计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试验田租赁或补偿、肥料及种子采购、规范取样与测产、化验分析、试验数据录入省级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等环节支出。

(二)农户施肥调查费(2万元)。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26户农户施肥调查,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为重点,兼顾小农户。资金主要用于发放调查农户化肥、科学施肥指导、施肥调查情况台账、“施肥监测通”小程序线上数据采集设备及流量、数据审核上报等相关支出。以上两项合计5万元,与上级下达资金总额完全一致,无结余。

三、资金管理与监督要求

一)专款专用原则。资金专项用于田间试验、农户调查、土样检测、宣传培训等与科学施肥增效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或套取财政资金。严禁用于“三保”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严禁新增隐性债务。

(二)全程公示制度。项目实施全程公示,建立完整的资金使用台账,做到账目清晰、凭证齐全、可追溯核查。资金分配方案及使用情况应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三)绩效管理要求。严格按照《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号)及《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湘财农〔2024〕1号)规定,加强财会监督,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拨付与项目推进同步匹配。

四、绩效目标

本项目对应省级绩效目标为完成田间肥效试验、农户施肥调查及科学施肥增效关键技术推广任务,农户科学施肥增效实施满意度不低于90%,科学施肥促进节本增效效果明显。新晃县具体绩效指标为完成2个田间肥效试验、26户农户施肥调查,确保化肥施用总量保持平稳,实现增产、养地、减污协同推进。


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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