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1 16:14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深化开门整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实事求是反映问题。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范围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1.村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将上级拨款、捐赠收入等违规计入“经营收入”;虚报发包、租赁收入;隐瞒、截留集体收入私设“小金库”等。
2.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地:历年来扶贫或帮扶资金投入形成的项目未移交给村集体;资产长期闲置、被他人侵占或底数不清等。
3.违规签订集体经济合同:未经成员代表会议讨论,私自将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合同期限过长、价格明显偏低;存在“人情合同”、“口头合同”。
4.违规出借集体资金:村干部擅自将集体资金借给亲朋好友或企业,借款手续不全;借出的资金长期收不回来,造成集体损失等。
5.违规举债:未经民主决策盲目举债搞建设;借入高息贷款;村干部以个人名义为集体借钱但未入账,形成隐性债务等。
6.农村财务管理不规范:白条入账;现金收支混乱;财务收支不公开、假公开;离任村干部不交账、不审计等。
7.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村级工程未按规定招标,直接指定施工方;虚报工程量、偷工减料;工程款支付给个人账户,或存在围标串标等。
8.村级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虚报误工天数,冒领工资;用工安排优亲厚友;该发的工钱被截留或克扣;用工记录不全,现金发放无签字等。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
1.项目管理类问题:项目决策审批、招标投标、实施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各环节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违规操作、利益输送等问题。
2.工程质量类问题:田间道路是否开裂、破损、沉陷等;灌溉渠道(管道)是否损毁、堵塞、渗漏;山坪塘、蓄水池、提灌站、囤水田等水源工程是否正常运行;土地平整是否达标(是否存在高低不平、土层过薄、田坎垮塌、放水缺损坏等);土壤改良(如增施有机肥)是否落实;标识牌是否设立且信息完整。
3.建后管护类问题:是否落实管护主体(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或承包户);是否签订管护协议;管护资金是否到位;设施损坏是否及时维修(近1年维修记录)。
4.耕种利用类问题:高标准农田是否用于非粮化(如种植林果、挖塘养鱼)、非农化(如违规建房、堆放建筑垃圾);是否存在撂荒。
5.资金管理类问题: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套取资金问题。
三、征集方式
1.电话举报:县农业农村局:0745-6232158,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745-6221760,县农村经营服务站:0745-6222791。
2.信件举报:邮寄地址为湖南省新晃县中山路256号新晃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收)、湖南省新晃县通达路1号新晃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收)。
3.邮箱举报:xhnyj24@163.com
4.现场举报: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楼3楼302室、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办公室(县中山路256号)、各乡镇纪委办公室或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村民积极提供线索,反映问题,我们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汇总整理,并进行核实,推进问题整改。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线索要实事求是,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