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2025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04 10:38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一、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质量提升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5〕134号)文件要求,省财政下达我县三普项目资金13万元,核心任务为完成42个表层样点、4个剖面样点内业测试化验,做好数据整理上报及样品保存运输工作。我县严格对照省级要求,结合县域实际和资金使用方案,细化绩效目标,分解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核心指标,明确责任分工与时间节点,完成绩效目标备案,制定实施方案并细化资金分配,建立资金使用台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绩效目标落地。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项目资金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下达及到位资金均为13万元,到位率100%,无延迟拨付。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全部支出,使用率100%,无截留、挪用情况,执行进度符合省级要求。
2.资金分配与拨付。资金分配结合样点检测任务量,重点向核心环节倾斜,下达流程规范,直达实施单位。拨付实行“层层审核”原则,需提供合法票据及佐证材料,杜绝违规行为。
3.资金使用明细。严格按资金使用方案执行,样点检测分析费用13万元(含基础养分、重金属等指标化验、数据整理上报,样品保存运输),无超范围、超标准支出。
4.绩效管理。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财会监督和绩效监控,定期开展自查,明确各级责任,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资金流向可追溯。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1.方案编制与公示。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质量管控细则,细化样点检测流程,公示无异议后备案,确保方案贴合实际、衔接资金使用要求。
2.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技术单位,承担样品流转、检测、数据整理等工作,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核心要求,强化履约管理。
3.项目验收。严格按方案推进,无内容调整,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任务,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同步完成自查并上报相关报告。
4.日常监管。建立全流程管理体系,落实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安排骨干全程参与,不定期现场督查,邀请专家指导、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实施专业化水平。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总体目标全部完成,圆满完成42个表层、4个剖面样点内业检测及数据整理上报,规范落实样品保存运输,数据真实规范,通过省级验收。有效摸清县域土壤状况,为耕地保护、科学施肥、酸化治理提供精准数据支撑,助力粮食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支撑目标。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42个表层、4个剖面样点检测及数据上报,完成率100%,助力全省样点检测任务落实。
2.质量指标。样点检测合格率、数据审核通过率均为100%,检测指标全面,台账健全,成果通过省级验收。
3.时效指标。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任务及验收准备,无逾期,如期配合省级成果汇总。
4.成本指标。严格按预算及方案执行,无超支,成本控制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5.效益指标。社会效益上,摸清土壤家底,提升群众保护认知;生态效益上,为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提供依据,改善农业生态,均达到省级要求。
6.满意度指标。开展满意度调查,满意度95%以上,超省级≥90%的目标,服务对象认可度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工作推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项目未出现绩效目标偏离,但存在环节效率不高、成果转化不足等问题,原因主要为:县级技术队伍专业能力不足,第三方人员培训不常态化;县域财政有限,额外经费难以补充;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数据应用贴合生产实际不够。
(二)改进措施
1.强化技术队伍。开展专项培训,邀请专家指导,建立考核机制,充实专业人才,提升技术能力。
2.优化经费保障。向上争取资金,统筹县域相关资金,细化预算,加强绩效监控,完善台账,杜绝违规使用。
3.深化成果转化。组建专业团队,结合县域农业实际,形成优化方案,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提升成果实用价值。
4.强化监督执行。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督查频次和深度,建立问题整改销号机制,提升项目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结果应用。将自评结果作为后续工作推进、资金安排、技术优化的依据,细化问题整改,与第三方履约评价挂钩,优化管理流程,提升项目质量。
2.结果公开。按省级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栏公开报告及自评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涉及巡视、审计等问题,无违规资金,严格遵循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推进有序、绩效良好。我县积极配合省市级督导抽查,及时上报进展。下一步将做好后续验收、成果汇交及转化应用,发挥普查成果价值,支撑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