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2025年中央耕地质量提升补助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04 10:40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一、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质量提升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5〕134号)文件精神,省财政下达我县2025年中央耕地质量提升补助资金22万元,其中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资金13万元、科学施肥增效资金9万元,同步明确核心任务的绩效目标。我县结合县域实际和2024年项目实施基础,将总体目标分解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满意度六大类指标,明确责任分工与时间节点,完成绩效目标备案,细化资金分配方案,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绩效目标与任务高度匹配。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项目资金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下达及到位资金均为22万元,到位率100%,无延迟拨付。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全部支出,使用率100%,无结余、截留、挪用情况,执行进度符合中央、省级要求。
2.资金分配与拨付。资金分配严格遵循湘财预〔2025〕134号文件要求,按任务量精准分配,13万元用于三普内业测试化验,9万元用于科学施肥增效,重点倾斜核心环节。资金下达流程规范,拨付实行“层层审核”原则,需提供合法票据及佐证材料,杜绝违规行为。
3.资金使用明细。三普资金13万元,用于42个表层、4个剖面样点检测(含基础养分、重金属指标化验、数据整理上报及样品保存运输);科学施肥资金9万元,用于4个田间肥效试验、34户农户施肥调查及技术推广,支出均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无超范围、超标准支出。
4.绩效管理。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财会监督和绩效监控,定期开展自查,明确县农业农村局为主管部门、土肥站为实施单位,细化责任分工,建立资金台账,确保资金流向可追溯。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1.方案编制与公示。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科学施肥工作方案,明确实施目标与要求,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备案,为项目推进提供制度支撑。
2.实施与合同管理。三普内业检测委托专业机构承担,科学施肥工作由土肥工作站牵头实施。与相关责任人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与验收标准,强化履约管理。
3.验收情况。项目无内容调整,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任务,顺利通过验收,同步完成自查并上报相关报告。
4.日常监管。建立“事前有方案、事中有监管、事后有验收”的管理体系,安排骨干全程参与,不定期现场督查,邀请专家指导,规范资料台账管理。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总体目标全部完成,圆满完成42个表层、4个剖面样点检测,4个田间肥效试验,34户农户施肥调查及技术推广工作,成果真实规范,通过市级初验。通过项目实施,摸清县域土壤养分及重金属状况,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提升耕地质量,为耕地保护、农业布局优化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助力粮食安全、农业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三普样点检测、科学施肥核心任务完成率均为100%,严格落实资金使用方案要求,助力全省任务推进。
2.质量指标。三普样点检测、数据审核合格率均为100%,田间试验数据可靠,项目成果通过省级验收。
3.时效指标。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任务及验收准备,无逾期,如期配合省级成果汇交。
4.成本指标。严格按预算及方案执行,无超支,成本控制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5.效益指标。社会效益上,提升群众土壤保护和科学施肥认知,助力粮食稳产和乡村振兴;生态效益上,为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提供依据,改善农业生态,均达到省级要求。
6.满意度指标。开展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95%以上,超省级≥90%的目标,服务对象认可度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资金管理存在问题
1.资金使用精细化不足,技术培训、现场督导等环节预算编制不细,科学施肥推广经费分配针对性需加强。
2.绩效监控侧重进度和任务完成,对资金效益、实施细节的监控不够深入。
(二)工作推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项目未出现绩效目标偏离,但存在环节效率不高、成果转化不足等问题,主要原因:县级技术队伍专业能力不足,基层人员培训不常态化;县域财政有限,额外经费难以补充;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数据应用贴合生产实际不够。
(三)改进措施
1.强化技术队伍。开展专项培训,邀请专家指导,建立考核机制,充实专业人才,提升样点检测、精准施肥推广等能力。
2.优化经费保障。向上争取资金,统筹县域相关资金,细化预算,加强绩效监控,完善台账,杜绝资金违规使用。
3.深化成果转化。组建专业团队,结合县域农业实际和土壤状况,形成土壤利用优化及精准施肥推广方案,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提升成果实用价值。
4.强化监督执行。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督查频次和深度,建立问题整改销号机制,加强全过程跟踪评估,提升项目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结果应用。将自评结果作为后续工作推进、资金安排、技术优化的依据,细化问题整改,与第三方履约评价挂钩,聚焦成果转化,提升项目质量。
2.结果公开。按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栏公开报告及自评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实施无巡视、审计等问题,无违规资金,严格遵循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推进有序、绩效良好,未挤占刚性支出、未新增隐性债务。我县积极配合省市级督导抽查,及时上报进展。下一步将做好后续验收、成果汇总及转化应用,深化科学施肥推广,发挥项目成果价值,支撑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