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2020年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补贴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19 09:23 信息来源:新晃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经营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187)号文件精神,重点支持我县种粮大户、新型服务主体等,根据《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晃政办发〔2016〕41)文件规定:粮食适度规模30亩-1500亩,每亩每年补贴200元,补贴上限为30万元;种粮合作社、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如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业机械化生产、集中育插秧等)服务组织)根据实际经营、服务面积进行补贴,每亩补贴20元,补贴上限为20万元。现将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补贴名称:2020年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补贴。
2、粮食适度规模30亩-1500亩,每亩每年补贴200元,补贴上限为30万元;种粮合作社、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如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业机械化生产、集中育插秧等服务组织)根据实际经营、服务面积进行补贴,每亩补贴20元,补贴上限为20万元。
3、补报涉及资金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65.54万元
4、该次补报补贴涉及种粮大户30个,面积1956.6亩;机械化服务主体3家,服务面积10537.78亩。
5、项目组织单位及责任人:新晃县农业农村局 吴泽炼
公示时间自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9日,如有异议,可向县财政局、农业部门投诉。
县 财 政 局电话:0745-6221424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745-6232203
新晃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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