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4 16:57 信息来源:新晃县交通运输局

局属各单位、内设各股室:

因人事变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曾武俊(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谭富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波(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杨梦梦(局机关党委专干)

        吴城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

            宁  畅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

杨慧志(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任)

                姚敦洲(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陈  伟(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秦昌奇(水运事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梦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具体事务,督促和检查各股室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上级党委、宣传等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2.加强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3.推进宣传文化建设,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 

4.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党组对交通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杨明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和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中心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抓好落实。各单位各股室要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既要注重经验的积累,对成功做法、鲜活经验要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又要注重问题的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意识形态方面不出问题。  

3.加强督导检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促和检查各股室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上级党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新晃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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