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10 11:23 信息来源:新晃县财政局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职能职责

1.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县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2.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发展计划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

3.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负责编制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

4.负责全县燃气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县建筑市场主体活动。

6.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工作.

7.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8.负责国家、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协调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落实国家、省、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市重点乡镇的建设。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我局(含乡管站、污管办、招标办、质监站四个二级机构)内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加挂人事股),财务内审股,政策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人防指挥通讯股,城乡建设股(加挂燃气管理股),建筑工程管理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加挂燃气管理股、消防审验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监督管理股。

核定机关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42名,工勤编制2人,共核定编制52名。实有工作人员50人,离退休共计28其中局机关编制数为13人,实有11人;档案室编制数为12人,实有工作人员11人;离退休2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编制数为17人,实有工作人员17人;离退休6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编制数为4人,实有工作人员3离退休1人;乡镇建设管理站编制数为5人,实有工作人员4离退休1人;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办公室编制数为3人,实有工作人员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新晃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新晃侗族自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2542.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42.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24收入较减少753.14万元下降22.85%主要是因为项目资金减少

)支出预算:2024单位支出预算2542.28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40.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8.07万元。支出较减少753.14万元下降22.85%主要是因为项目资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42.2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19万元,占2.92%;卫生健康支出29.09万元,占1.14%;城乡社区支出1040.93万元,占40.94%住房保障支出1398.07万元,占54.9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863.0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679.1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其中: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31.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费用;其他人员经费155.87万元,主要用于临时工人员经费支出;专项业务经费75.1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课题研究,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课题调研、住建重点项目工作经费、危房改造工作经费、房改办业务经费、党建经费、计生经费、综治经费、安全生产经费、扶贫经费等。

城市更新规划编制经费60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93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3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农村低保户、监测户、脱贫户等农村危房改造户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18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性改造项目资金;租赁补贴资金16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新晃侗族自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88.2万元,上年预算增加17.2万元上升24.23%主要是因为本年新增4个二级机构合并入账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减少1主要是因为节约开支而减少接待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4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09万元,项目支出1679.1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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